浙海德曼(688577):浙海德曼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13元,共计募集资金44,725.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25.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30.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 2.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9.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49元,共计募集资金13,84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719.3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81.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1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大麦屿支行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与子公司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德曼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转入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的相关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与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楚州分理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与子公司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德曼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19日与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楚州分理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承担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不直接产生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主要承担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不直接产生效益,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2、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及“海德曼(上海)高 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注2]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产未满一年,尚无年度效益。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