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531.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109.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67.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于 2025年 6月 9日划至公司指定专项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935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20,846.6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详见本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280.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1,295.32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中汇会鉴〔2025〕9730号《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2025年 7月 8日,公司完成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2026年 3月末,因募集资金专户尾号与子公司基本户尾号一致,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时误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00万元。4月 2日,公司发现后在保荐机构的督促下立即将该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保荐人要求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公司管理层组织资金处人员加强学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支付流程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募集资金专户的识别、专项标记,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26]7060号认为:《海阳科技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阳科技募集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阳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年产 4.5万吨高模低缩涤纶帘子布智能化技改项目共有三期,其中一期于 2023年 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二期于 2023年 12月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三期于 2024年 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4:本次涤纶帘子布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相较于同行业以自产高模低缩涤纶丝为主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公司原材料全部对外采购,成本 抵御波动能力较弱;同时公司新增涤纶帘子布产能较大,进一步加剧上游高模低缩涤纶丝市场供需紧张局面,叠加产业链上下游价格传导存在不对称性, 原材料下跌幅度低于涤纶帘子布,此外下游市场竞争加剧,产品盈利空间持续承压,进而导致项目实际收益未达到募集资金承诺效益。 注 5:本表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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