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688251):井松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1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结合公司资金使用的实际及规划,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2025年经审计财务数据绝对值。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投资,因此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不存在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相关监管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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