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00202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钟德超)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公司以往正常业务的延续,上述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的担保行为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及执行情况 公司重视建设和健全各类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来规范管理、决策、运营等行为,明确权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确保了本人顺利履职。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主动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建设,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共同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原则,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障审计质量。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在聘期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及时完成约定的审计业务。公司的续聘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尽责地执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进程。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要求,坚守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本人对2025年的信息披露活动进行了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本人现场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就会议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了表决;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就公司的战略规划、市场前景、管理效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本人深入研发中心、工程部门等一线,对公司在研航空技术项目、产品升级计划进行了技术调研与评估。重点关注技术路线的合理性、研发项目的可行性以及与行业发展趋势的契合度。运用专业认知,对关键技术决策的潜在风险与收益提供独立分析。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从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首先,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第二,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对重大媒体事项要求公司及时给予说明。第三、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要求公司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沟通渠道的畅通,并与投资者充分交流。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利用本人在金融投资方面多年工作经验,审慎、客观、独立的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积极督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关注管理层对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治理、财务资金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重点考察,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提供担保、投融资情况等,不定期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会议,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出售飞机资产包的议案》。 2、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年,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议案》。 六、自我培训工作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确保专业判断与行业发展同步,本人在报告期内重点加强了航空产业政策与技术前沿的自主学习与研究。系统学习了民航局最新发布的适航规章修订文件、国际航空安全新标准,并深入研读了关于绿色航空、先进航电系统、航空材料创新等方面的行业分析报告。通过参加航空产业高峰论坛线上专题,本人及时把握了航空制造与维修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与监管动态。这些学习成果已直接应用于对公司在研航空技术项目的评估、对安全生产与质量体系有效性的监督工作中,增强了对相关议题审议的专业深度与前瞻性。 七、其他事项 1、2025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年,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5年,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6年,本人将继续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不断深化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咨询作用,积极为公司的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提供建议,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钟德超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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