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30053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A核字[2026]00022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1-3 2、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A核字[2026]00022号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1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报告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2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海英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天炜 2026年4月24日 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19,762股,发行价格为2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1,555,121.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40,07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日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第42588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207.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10,517.68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0.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7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9.87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待质保期满后尚需支付的款项451.95万元,该余额为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先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12 31 截至 年 月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036.68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51.4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尚需支付的1,446.24万元中已支付994.29万元,剩余451.95万元待质保期满 后支付。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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