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2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95元,募集资金总额29,9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068.0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31.98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4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本报告期内,收到存款利息收入3,060,287.7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0,285,237.7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21年3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立新的募12653000000654087)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6月转出募集资金后已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于2023年6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此公司开设了现金管理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未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8,000吨有机颜料生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即公司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的银行账户86622004101421001134。2026年2月27日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61万元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73.62万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000540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款项余额为200,000,000.00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5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联合化学 年度《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信专字(2026)第000018号),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2 —— 2023 12 2023 引第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深证上〔 〕 1146号)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联合化学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获取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联合化学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一: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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