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0:31:45 中财网
原标题: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于上海,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众华拥有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43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18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2月12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选聘流程,对众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总体策略及审计重点,并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等相关内容展开了充分讨论。

(三)2026年4月16日,在会计师事务所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再次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审计事项进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初步审计结果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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