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000831):独立董事胡德勇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德勇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秉持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德勇,男,1962年12月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铅锌部副主任、市场贸易部副主任、稀有稀土金属咨询与协调部副主任、稀有稀土金属咨询与协调部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年度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表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0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有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持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1次和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的议案均逐一开展了深入研读与审慎分析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核心目标,同时高度关注全体股东的权益保障,尤其注重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实质性保护,力求通过独立监督与科学决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的公平实现提供有力支持。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了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听取其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展,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重点围绕公司年报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审计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其变动说明、关键审计事项及其应对措施、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在审计过程中,密切关注审计进展,督促审计团队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为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参加股东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在发表意见时,本人始终坚持独立立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进一步提升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参与度。本人在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稀土市场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上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等多种形式,累计完成现场工作17天,能够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动态。 (八)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为本人的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月24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在会上发表了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2025年4月24日,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本人在会上发表了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2025年12月8日,本人再次主持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通过上述工作,本人确保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的决策程序合规、透明,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准确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定期报告的全部内容,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进一步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025年4月24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参与上述工作,本人确保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方面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8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确保了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程序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2025年4月18日,本人依次出席了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完成了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五)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6月23日,本人主持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次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并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2025年6月23日,本人主持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完成了副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2025年8月28日,本人出席了2025年第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完成了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聘任程序,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24日,本人主持召开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确保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推动了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调研公司业务运营及发展战略,全面掌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保履职过程中能够基于事实作出科学判断。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人若获得连任,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谨慎、勤勉、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人将在公司年度董事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名:胡德勇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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