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300096):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月波)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1:46:35 中财网
原标题:ST易联众: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月波)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月波,自2023年2月6日至2025年10月17日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审慎决策,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月波,男,生于1962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1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3月至1995年6月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处处长,1983年7月至1992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西四支行会计科科长。1995年7月加入中国民生银行,至1996年1月担任筹备组组员,于1996年1月至1996年10月担任总行会计部副主任,于1996年10月至1999年5月任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中关村支行行长,于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历任总行财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于2001年5月至2002年2月历任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行科技部总经理,于2002年2月至2003年6月公派赴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读MBA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03年7月至2010年5月任总行稽核部总经理、首席稽核检查官,于2010年5月至2017年2月任稽核总监,2010年5月至2022年11月兼任审计监察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国民生银行首席审计官。现任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2023年2月至2025年10月17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了3次董事会;共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列席股东会1次,请假1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全面了解有关审议事项的背景等具体信息,审慎判断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或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等情形;会议期间,专注听取管理层汇报,主动就关键问题进行问询与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坚持客观、审慎、独立的判断原则,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在逐一进行了独立审查后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讨论审议的事项,本人亦在认真讨论、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对可能影响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内容表决情况
12025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情况》同意
   《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同意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22025年8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情况》同意
   《关于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重大会计处理事项,结合行业政策与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独立研判,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公允;积极听取审计监察部关于日常审计工作及专项审计事项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问题与风险提出改进建议。通过会议讨论、书面意见及与管理层的专题沟通,独立、审慎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与风险防控中的核心作用。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始终保持对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的高度关注,持续追踪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并就不确定环境下的风险应对、业务布局等事项向管理层提供专业建议,以实质性的建言献策践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主动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计划与总结等汇报,全面了解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印章管理、货币资金、重大事项等专项审计的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印章管理等关键控制环节的审计情况,围绕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强化审计监察职能,推动审计发现问题闭环管理,促进内控体系不断完善。

本人出席了年审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2次审计沟通会,就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安排,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影响审计意见的重要事项等问题,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推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监督。

针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开展充分核查与研判,通过审阅资料、问询管理层、比对行业惯例等方式,对事项背景、合规风险及商业合理性进行独立判断。在此基础上,积极、审慎地发表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高度重视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的学习更新。任职期间,持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并认真研读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最新监管规则与政策指引。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对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信息披露标准及投资者保护机制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性与规范性,为科学决策、独立判断提供坚实的制度依据与法理支撑。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任职以来,为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专题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围绕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及时听取管理层介绍,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从战略方向、合规风控、财务规范等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持续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监管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与管理层就政策应对、业务布局等进行沟通研讨;深入了解内部控制整改措施的落地进度与执行效果,对照前期审计发现的问题清单,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合计19.5天,满足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治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本人认真审查了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与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任职期间,公司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均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诚信记录等进行综合评估,一致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对参与公司经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审核,并逐级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该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正式启动董事会换届程序,经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10月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职工董事。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能力进行了全面、独立的审查。经审慎核查候选人简历、履职承诺及相关证明文件,本人认为:本次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本次换届选举提名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任职期间,除上述事项外,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所涉重大诉讼、有关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通知等重大事项进展,敦促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审慎、稳妥推进化解潜在风险,积极、主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始终恪守忠实与勤勉的原则,聚焦决策质量,严谨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专业筑牢公司合规防线,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继续保持稳健经营态势,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以持续稳定的经营成果和良好的业绩表现,守护股东长期价值。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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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张月波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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