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300096):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辉)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辉,自2025年10月17日起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辉,男,生于1983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7年1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材料加工系,获工学硕士学位。现任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专心护康(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厦门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华中科技大学厦门校友会副会长。曾任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01.SZ)、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196.SZ)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表明,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提高履职效率,本人详细审阅会议材料,主动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信息,对拟审议事项进行独立判断,提前识别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潜在风险;会议期间,本人专注听取管理层汇报,针对财务状况、股权回购等关键事项主动发问,与董事、高管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在此基础上,本人严格遵循客观、审慎、独立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并发表明确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决策过程中的监督与咨询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讨论、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发表过1次弃权意见,系建议延后择期再行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其余议案本人均表示赞成。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聘任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加强与公司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对公司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了解公司重大审计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听取了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关于公司2026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第三、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及专项审计情况的全面汇报,就日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了解年审会计师重点关注事项及年度审计的进展情况。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最新监管规则与政策指引,确保知识储备与监管要求保持同步更新。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公司舆情,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任职以来,为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现场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实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动态、业务拓展、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科技收到股权回购通知事项的进展情况,与管理层就预判风险、磋商进展、应对策略等进行沟通研讨。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工作,为本人的正常履职提供了保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合计8.5天,满足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在任职过程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补选董事、收到股权回购通知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依据自身的履职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建议。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了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及披露工作。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关注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补选工作。本次补选过程中,对于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本人对其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及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对于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的股东临时提案,本人对提案股东的适格性、提案时点、提案内容合规性等进行了核查,认为提案人符合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公司本次董事补选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收到有关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通知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高度关注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科技股权回购通知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深入了解交易实质,本人通过查阅相关沟通文件、参与专题沟通会等方式,对交易背景、历史增资情况及关键回购条款等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分析。期间,本人积极与管理层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协助公司审慎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主动深入了解公司企业文化、主营业务、历年业绩等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丰富履职经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具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辉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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