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3003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6-024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69号)核准,本公司以简易程A 20,253,164 7.90 /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 股,发行价格为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5.6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288,918.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711,077.52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首期保荐承销费用3,867,92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156,132,071.0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TJAA10171的《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2023 1272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775,700股,发行价格为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4,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77,146.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862,999,99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7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3BJAG1B0235的《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27,761,502.52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9,941,507.2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57,703,009.81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014,668.34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381,556,859.4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1,556,859.44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为300,000,000.00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2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 2025 12 31 2023 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1、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2月22日办理完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4月6日因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公司与变更后的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完毕,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办理完11,776.03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杨庄东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古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2月26日,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光亚鸿道操作系统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新增“泛在互联的工业操作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2025年7月,因“泛在互联的工业操作系统项目”发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转入东土科技其他募集资金账户,该募集资金专用户不再使用,北京光亚鸿道操作系统有限公司已办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完毕。2024年12月,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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