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人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2025年度定期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 保荐人名称: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公司简称:浙江大农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宁宇、方伟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方伟、胡晓初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4月15日-4月24日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
否保存完整 |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
名确认 |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
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7.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
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是否独立 |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
业竞争 |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
|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
合规(如适用) | √ | | |
|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及时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 √ | | |
| 4.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
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名册;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股东会会议资料;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
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信息披
露文件;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是否独立 | √ | | |
|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
业竞争 | √ | | |
|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是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 √ | | |
| (五)信息披露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 | | | |
|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
得重要进展 |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
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网站
刊载 | √ | | |
|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核查募集资金账户台账,取得银行对账单;
(3)核查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及附件;
(4)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
(5)对募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
(6)查阅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7)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
管协议 |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
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
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注1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
险 | √ | | |
| (七)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获取并查阅公司序时账
2
()获取公司银行流水;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
理原因 | √ | | |
|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 | | |
| (八)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明细;
(2)抽查公司大额关联交易往来凭证;
(3)获取公司及子公司征信报告;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
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 | √ | | |
| 2.公司对外担保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
及时、充分 | | | √ |
| 3.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
是否及时、充分 | | | √ |
| (九)业绩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业绩是否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注2 | | |
| 2.
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
在明显异常 | √ | | |
| 4.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 √ | | |
|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所作出具的相关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 (十一)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三会决议文件;
(2)查阅公司现金分红相关制度;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 |
| (4)对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
| 1.公司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 √ | | |
| 2.公司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
披露 | √ | | |
| (十二)其他 | | | |
| 无。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
| 无。 | | | |
原计划本募投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由于需要购进设备并安装调试,尚未达到完全使用状态。为了使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和实际经营需要的情况下,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审慎起见,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注2: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1.39%。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业绩下滑因素,积极采取优化产品结构、拓宽市场渠道等有效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