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东和新材(9207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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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4:06:1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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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东和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毕胜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朴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朴欣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 项目 |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 每10股送股数 | 每10股转增数 | | 年度分配预案 | 1 | 0 | 0 |
1.6 公司联系方式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 公司所属行业为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制造业,公司是集菱镁矿浮选、氧化镁冶炼、定形耐火材料、不 | | 定形耐火材料制造、钢铁冶炼耐火材料整体工程承包于一体,以镁质功能性材料生产为主的菱镁资源综
合利用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镁质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菱镁
矿石、电熔镁砂、轻烧氧化镁、高纯镁砂、碳酸镁、定形及不定形耐火制品等。
公司通过模式创新与技术创新,形成了不同于行业一般企业的循环经济模式。公司于 2012年首建
菱镁矿浮选生产线,公司“低品位菱镁矿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工程”2015被国家工信部确定为第一批 34
个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工程之一; 2018年公司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国内较先进的旋流动态煅烧炉成套设
备和工艺生产,通过旋流动态煅烧炉煅烧处理,革新了轻烧粉生产工艺的同时,将原本作为废料堆积的
浮选尾矿变为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尾矿轻烧粉,用于烟气脱硫脱硝处理,在扩展应用领域同时并初步实
现尾矿零排放的目标;年度内公司募投项目-新型低能耗双室碳酸盐分解炉轻烧MgO粉生产装置投建中,
预计 2026年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为首台套项目将再一次革新轻烧粉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成本为公
司带来盈利预期。2020年以来,公司不断开展镁建材、镁化工产品研发,在耐火材料、制品外,继续开
拓新产品、新市场。至今,公司拥有尾矿浮选技术、电熔镁炉设计工艺、旋流动态闪速煅烧高活性氧化
镁技术、电熔镁生产余热回收发电技术、安全钢包内衬等核心技术,覆盖镁砂生产的各个环节,并在耐
火制品上形成了一定技术积累。截至报告日,公司拥有专利45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
公司具体生产、销售等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菱镁矿、电极、高铝料、棕刚玉等,具体采购工作由各公司采购部负责。
各生产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向提报物资采购需求,采购部根据生产中心物资采购需求并查看对应物资库存
情况后,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在对品质、价格及付款条件、
供货能力、供货时间等进行综合考量后,安排订单采购。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物料到货后验收、
入库、储存、领用。
公司能源采购主要包括电力及煤采购,其中煤采购模式与原材料采购模式一致。公司电力采购以直
购电方式为主。公司于 2016年被纳入辽宁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企业,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相关发电企业签订合同,进行购售电直接交易,直购电价格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
或平台撮合确定。公司内蒙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成后,新建 20万吨电熔镁产能将以风电能源为主进
行生产,风电将按公允的市场价格向参股公司和镁新能源购入。
2.生产模式
公司菱镁矿石生产按矿山公司全年的矿石可开采量进行排产,开采出的矿石按化验指标分类和检
选,以供对外销售;镁砂产品生产模式为每年年初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公司镁砂产品产能情况,并 | | 结合长期经营经验以及电熔镁砂、轻烧氧化镁、高纯镁砂市场行情制定镁砂产品年度生产计划。年度生
产期间,营销中心会将市场客户需求及时向原料生产中心反馈,原料生产中心根据客户需求情况就生产
产品品种、数量方面对生产计划进行微调。原料生产中心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及营销中心反馈信息制定月
度、周生产计划。原料生产中心负责人依据各种产品生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到各个生产车间。生产车
间组织安排生产,生产进度控制与监控,进行生产异常的处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后,验收入库。
公司耐火制品系列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营销中心取得订单后,制品生产中心依据订
单情况负责生产方案和指导文件制定、配方设计、模具设计、包装设计并安排生产,产品质量检测合格
后,验收入库。对于公司不能生产的配套耐材,则由制品生产中心向采购部下达采购订单,通过外部采
购实现,签订合同、通知发货、验收、入库。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少量外协加工情况。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可以归纳为两类:常规销售模式,即一般意义上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按照销售数量、
价格进行结算;整体承包模式,即承包下游客户全部或某几个工段耐火材料的供货、施工、维护等,按
照客户产品产出量作为结算的依据。
常规销售模式是指公司通过自身的销售渠道向客户直接销售产品。菱镁矿石销售通过辽宁菱镁矿业
有限公司菱镁资源销售平台,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通过菱镁资源销售平台对菱镁矿石销售量进行管
控;针对镁砂产品,营销中心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及实际生产情况制定销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由业务
人员同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并按照约定组织发货、结算、回款。公司依靠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优势、成
本控制优势、质量稳定优势、高性价比产品竞争优势,具备足够的产能消化能力。
耐火制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根据客户需求和订单以销定产,由业务人员同下游客户的采购部门
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合同标的及技术条件、期限等,并按照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与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NORMAG GMBH(德国诺马)、营口鲅鱼圈耐火
材料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耐火材料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一直
以来,公司依托现贸易商网络,积极与具有区域优势的主要贸易商加强合作,建立更完善的渠道,挖掘
市场潜在需求。公司通过贸易商的销售网络将公司产品覆盖国内市场并远销欧洲、北美、印度等耐火材
料消费主要市场。
公司的部分不定形耐火制品和部分定形耐火制品采用承包模式销售。公司依照客户的现场使用要
求,提供耐火材料的设计、施工、技术维护的服务。具体业务流程为:(1)业务员同客户签订购销合同
后,由公司安排技术人员现场考察施工条件,并依此设计施工方案并配置相关耐火材料产品;(2)产品
发至客户后,按合同要求进行项目(即整体承包项目,包括转炉、钢包、电炉等项目承包)施工并交付 | | 客户使用;(3)使用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结算的条款(如炉数、出钢量等)分期确认销售收入。
多年来,公司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德龙钢铁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钢铁公司建立了稳定合
作关系。在该模式下,钢铁生产企业首要关注的不是一次施工用了多少耐火材料,而是在安全有保障、
成本相对锁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出钢(铁)量;而耐火材料生产企业考虑的是,在钢产量一定的前
提下,怎样降低耐火材料消耗。该模式下,耐火材料生产企业的盈利模式也正式从一个单纯的产品销售
商向一站式耐火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会促进耐火材料生产企业不断开发新材料,提高产品性能,
延长使用寿命。因此,该模式下,钢铁生产企业与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形成了双方的利益共同体。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商业模式未发生改变。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增减比例% | 2023年末 | | 资产总计 | 2,250,500,028.36 | 1,613,996,330.19 | 39.44% | 1,377,744,795.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 1,042,974,327.51 | 984,427,896.73 | 5.95% | 933,834,338.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 | 6.30 | 5.95 | 5.88% | 5.64 | | 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 | 44.26% | 34.51% | - | 24.68%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9.32% | 34.29% | - | 27.28% | | (自行添行) | | | | | | | 2025年 | 2024年 | 增减比例%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817,189,246.26 | 682,470,452.45 | 19.74% | 635,508,098.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75,729,520.66 | 52,119,813.49 | 45.30% | 61,575,782.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73,814,787.83 | 46,526,218.88 | 58.65% | 56,866,514.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210,077,911.48 | 51,581,636.13 | 307.27% | 26,692,731.0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计算) | 7.47% | 5.43% | - | 7.0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 7.28% | 4.85% | - | 6.4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46 | 0.31 | 48.39% | 0.38 | | (自行添行) | | | |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期初 | | 本期
变动 | 期末 | | | | | 数量 比例% | | | | | | | | | | | 数量 | 比例% | |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100,358,838 | 60.63% | -422,500 | 99,936,338 | 60.37% |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2,153,493 | 7.34% | 0 | 12,153,493 | 7.34% | | | 董事、高管 | 21,727,051 | 13.12% | -422,500 | 21,304,551 | 12.87% | | | 核心员工 | 130,740 | 0.08% | -34,771 | 95,969 | 0.06% |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65,181,162 | 39.37% | 422,500 | 65,603,662 | 39.63% |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6,460,484 | 22.03% | 0 | 36,460,484 | 22.03% | | | 董事、高管 | 65,181,162 | 39.37% | 422,500 | 65,603,662 | 39.63% | | | 核心员工 | 0 | 0% | | 0 | 0% | | 总股本 | 165,540,000 | - | 0 | 165,540,000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142 | | | | | |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序
号 | 股东
名称 | 股东
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
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 | 1 | 毕胜民 | 境内
自然
人 | 30,687,863 | 0 | 30,687,863 | 18.5380% | 23,015,898 | 7,671,965 | | 2 | 毕一明 | 境内
自然
人 | 17,926,114 | 0 | 17,926,114 | 10.8289% | 13,444,586 | 4,481,528 | | 3 | ZHANG
QINGBIN | 境外
自然
人 | 19,284,940 | -2,890,940 | 16,394,000 | 9.9033% | 0 | 16,394,000 | | 4 | 赵权 | 境内
自然
人 | 12,386,650 | | 12,386,650 | 7.4826% | 9,289,988 | 3,096,662 | | 5 | 董宝华 | 境内
自然
人 | 10,203,760 | | 10,203,760 | 6.1639% | 7,652,820 | 2,550,940 | | 6 | 毕德斌 | 境内
自然
人 | 5,920,000 | | 5,920,000 | 3.5762% | 4,440,000 | 1,480,000 | | 7 | 孙希忠 | 境内
自然
人 | 5,003,826 | | 5,003,826 | 3.0227% | 3,752,870 | 1,250,956 | | 8 | 王锋 | 境内
自然
人 | 1,956,572 | -237,182 | 1,719,390 | 1.0387% | 0 | 1,719,390 | | 9 | 罗锦 | 境内
自然
人 | 1,590,000 | | 1,590,000 | 0.9605% | 1,192,500 | 397,500 | | 10 | 康永波 | 境内
自然
人 | 1,400,000 | | 1,400,000 | 0.8457% | 1,400,000 | 0 | | 合计 | - | 106,359,725 | -3,128,122 | 103,231,603 | 62.3605% | 64,188,662 | 39,042,941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毕胜民、股东毕一明为父子关系;股东赵权系股东毕胜民姐姐之女婿;股东毕德斌系股东毕
胜民兄长之子,除此外其他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 | | | | |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1 | ZHANG QINGBIN | 16,394,000 | | 2 | 毕胜民 | 7,671,965 | | 3 | 毕一明 | 4,481,528 | | 4 | 赵权 | 3,096,662 | | 5 | 董宝华 | 2,550,940 | | 6 | 王锋 | 1,719,390 | | 7 | 毕德斌 | 1,480,000 | | 8 | 王晶萍 | 1,400,000 | | 9 | 孙希忠 | 1,250,956 | | 10 | 蒋瑞葡 | 1,250,000 | |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毕胜民、股东毕一明为父子关系;股东赵权系股东毕胜民姐姐之女婿;股东毕德斌系股东
毕胜民兄长之子,除此外其他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 | |
2.5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毕胜民、毕一明,公司无控股股东。
2017 年 12 月 27 日,毕胜民、毕一明、赵权、董宝华和孙希忠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
期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时终止,有效期满各方如无异议,自
动延期三年,至2026年3月30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已到期,各方均无异议,该协议将自动延期至2029
五人对公司经营发展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以毕胜民意见为准。
年3月30日。
其中,毕一明系毕胜民之子,赵权系毕胜民外甥女婿。基于上述一致行动关系,毕胜民能够控制毕一明、
赵权、董宝华、孙希忠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进而对公司形成实际控制。因毕胜民、毕一明为父子关
系,故认定毕胜民、毕一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未包括参股
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毕胜民,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5年8月至1996年11月
历任海城市牌楼镇红旗镁砂矿有限公司出纳员、财务科长、副矿长;1996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负责人
经营海城市华晨特种耐火材料厂;2003年5月至2009年8月任海城市佳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
1月至2007年11月任海城东元工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辽阳县礼备第
二镁矿负责人;2005年7月至2019年5月任佛山市顺德区太迪化工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11月至2018年9
月任海城东元工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于辽宁东和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曾
用名“海城市东和恒胜镁业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2月至今任明德园艺执行董事;2008年3月至2018
年4月任鞍山市百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月至2016年7月任海城东和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在
2015年1月前兼任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辽阳县东和镁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7月至
2020年1月任惠昌工贸监事;2003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佛山煜顺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太迪化
工有限公司”)董事; 2007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泰迪炉材执行董事/董事长,并在2007年11月以前兼
任总经理;2023年3月1日至今,担任辽宁东健窑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2月至2016年3月,于 | | 辽宁东和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任辽宁东和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
年10月至2025年9月任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4月至2025年6月任东和新
材料科技投资(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毕一明,男,199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9月至2017年7月就
读于美国绿河学院;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就读于德国EU商学院。2020年5月至今,任东和新材料(欧
洲)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2025年7月3日,任辽宁东部镁业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3
年3月1日至今,任辽宁东健窑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2025年6月,任东和新材料科技投资(广
州)有限公司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辽宁镁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5年6月至今,任
镁研(沈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1月至2025年9月,历任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现任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 事项 | 是或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是 √否 |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 | 发生原因 | | | | 类型 | | 例% | | | 货币资金 | 流动资产 | 保证金 | 3,686,286.81 | 0.16% | 保函保证金、银行承
兑汇票保证金及矿
山恢复治理和土地
复垦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流动资产 | 背书或贴
现未到期 | 60,854,981.24 | 2.70% | 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 | 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 | 非流动资
产 | 抵押 | 32,795,746.70 | 1.46% | 借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非流动资
产 | 抵押 | 20,874,531.54 | 0.93% | 借款抵押 | | 长期股权投资
(注) | 非流动资
产 | 质押 | | | 并购贷款质押 | | 总计 | - | - | 118,211,546.29 | 5.25%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资产权利受限是公司日常经营中开具票据、办理票据背书及取得银行贷款等经济行为所
致,对公司正常经营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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