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603260):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0:22:12 中财网

原标题:合盛硅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HOSHINE SILICON INDUSTRY CO.,LTD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硅及有机硅等硅基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逐步布局光伏全产业链,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光伏、建筑、电子、日用化学品、合金、汽车等下游行业。该等行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自身行业周期的影响会产生波动,光伏行业受土地、消纳等风险因素制约,市场竞争激烈、技术更新迭代迅速等风险日益加大。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因素、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等宏观因素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如宏观经济增速出现较大下降,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或产能严重过剩,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工业硅、有机硅及光伏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下跌,这些都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国内工业硅、有机硅以及光伏行业的高速发展,产业整合在不断推进,国内优势企业的地位将进一步突出,行业将呈现规模、技术、资金实力全方位竞争的态势。如果国内优势企业进一步大幅扩张产能,或有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都可能进一步加剧市场的竞争程度。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从长期来看,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和变化趋势,不断开拓新的市场,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有效控制成本,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领先优势,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以市场为导向。甲醇、一氯甲烷和石油焦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受石油、煤炭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工业硅、有机硅及光伏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根据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及供需关系变化而变化。因此,受行业上、下游及宏观经济整体波动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四)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工业硅产品生产属于冶金生产,生产环节存在高温生产环境,有机硅产品生产属于化工生产,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在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排放物,光伏相关产品在长时间运行过程中受到自然因素影响,可能导致设备老化、绝缘性能下降,从而增加设备故障和火灾的风险。公司产品的生产及运行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和环保风险。

(五)煤炭、电力成本优势及其相关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充分利用了新疆地区的煤炭资源和电力成本优势,通过在新疆地区的战略布局,成功打造了煤电硅一体化的产业链。新疆地区生产的煤炭受开采条件较好、向内地运输不经济等因素影响,其本地的销售价格低于内地煤炭价格,公司通过采购当地的煤炭用于自备电厂发电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成本优势,对报告期内公司成本控制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尽管公司自备电厂通过采购新疆当地煤炭维持了煤炭及电力成本优势,但如果新疆地区煤炭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可能导致公司煤炭及电力成本上升,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此外,鉴于合盛热电、鄯善电业和鄯善能源管理等公司在新疆地区的自备电厂在公司整体业务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及对公司成本控制能力的重大贡献,上述公司自备电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若因管理缺失、安全及环保工作不到位等经营性原因,或受政策环境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发生意外停产、减产事件、发电成本大幅上升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亦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未来产能进一步提升带来的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工业硅、有机硅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各产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成本控制能力强,且下游客户群庞大、稳定,市场需求近年来也总体保持了增长趋势,有利于新增产能的消化。此外,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化及环保监察力度的不断加强,同行业落后产能逐步被淘汰,也为公司产能的消化提供了空间。但是,不排除未来光伏、建筑、汽车等主要下游行业因产业政策、市场放缓、产能过剩等因素使得需求萎缩,以及同行业公司近年来不断有新的扩产项目上马将对未来的市场供需平衡产生冲击,其中光伏行业也会面临因装机容量的快速扩张而导致消纳风险日趋严重的情况,这都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需求下降,造成公司未来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纳,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政策风险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中美国际贸易摩擦加剧。2021年 6月 23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被美国商务部纳入实体清单,美国公司对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出口时需要向美国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证;2021年 6月 24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针对合盛硅业及子公司生产的硅基产品发布了暂扣放行令;2022年6月17日,美国通过《涉疆法案》,阻止新疆制造进入美国市场,严重损害产业的合法权益。

上游采购端,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未向美国公司采购管制产品和技术,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技术来自于自主研发,国产设备可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下游销售端,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出口比例较小,且以出口欧洲及东南亚国家为主。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及海关等部门进行沟通,申请移出实体清单和暂扣放行令,并积极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在移除工作未完成之前,公司未来存在对美国出口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风险。由于公司部分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销往美国,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及涉美关税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到公司下游客户,继而可能沿产业链间接影响至公司;除美国外,不排除其他国家或地区采取类似贸易保护措施,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客户结构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硅板块客户结构发生一定变化,新开拓了部分期货商客户并进入前五大客户。与一般客户相比,公司与期货商客户的交易模式主要差异在于销售价格需参考期货盘面价格确定。2025年,因外部市场环境超预期变化,工业硅价格阶段性走势低于公司预期,公司后点价模式销售产生净投资亏损23,286.97万元。当前公司已主动调整销售策略,收缩后点价交易占比,并将综合参考市场行情及自身库存成本等因素后审慎开展相关业务,但由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可能存在损失风险。

(九)财务风险
1、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62,283.07万元、174,047.66万元和-299,085.30万元。2024年公司仍保持盈利,2025年出现上市以来首次年度亏损,主要受光伏产业链阶段性供需失衡影响,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3.20%;同时,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6.99亿元,导致利润由盈转亏。

虽然公司已积极采取调整生产节奏、加大去库存力度、向下游有机硅深加工等高附加值领域延伸等举措,但若光伏行业产能出清不及预期、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或公司市场开拓、产品结构优化等措施效果不及预期,公司仍存在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净资产造成侵蚀。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由201.33亿元降至 166.15亿元,净资产规模有所下降。

2、偿债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伏硅基材料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近几年公司围绕光伏硅基一体化战略持续加大产能建设,资本开支规模较大,使得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1.10%、63.83%和 64.96%,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规模较大,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低于有息债务余额。公司主要通过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及发行债券等方式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部分债务将于未来一年内集中到期,面临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如公司未来因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融资环境收紧或银行授信额度缩减等因素导致偿债资金来源不足,可能出现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结合长短期资金安排制定了偿债计划,通过新增银行借款、调整债务期限结构等方式保障资金接续,但若上述安排未能如期实现,公司仍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3、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带来的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5,589.52万元、44,055.79万元和 71,400.86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3%、0.49%和 0.85%。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 1年以内,账龄结构健康,客户主要为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整体回收风险较低。但若未来宏观经济下行或下游客户经营状况恶化,仍可能存在部分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2025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3,106.19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4、资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账面存在较大规模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2025年度,公司光伏业务受多晶硅产线停产以及光伏组件产线产能利用率偏低等因素叠加影响,产生了较大的停工损失与运营亏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若未来光伏行业产能过剩格局长期持续,相关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行,或公司相关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相关资产可能面临进一步减值或处置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净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募投项目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制定的。公司在募投项目效益测算阶段开展了充分的调研和审慎的可行性方案论证,但募投项目投入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且易受未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和需求结构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如外部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存在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经济效益目标的风险。

(十一)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此外,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十二)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以及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时间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拟募集资金规模较大,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十三)其他风险
1、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到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通货膨胀、股票市场供求状况、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及时、准确、全面、公正地披露重要信息,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股东的投资风险。但是,引起股票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复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存在不确定性,若股价表现低于预期,则存在导致投资者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

2、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产、人员等造成损害,从而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二、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案已经 2026年 3月 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的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票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三、关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和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次发行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更。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制定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请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的保证。

六、本次发行审计情况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4〕4942号”、“天健审〔2025〕6925号”、“天健审〔2026〕732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2
二、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7 三、关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和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说明 ................................................................................. 8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8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8 六、本次发行审计情况 ......................................................................................... 9
目 录.......................................................................................................................... 10
释 义.......................................................................................................................... 13
一、一般词汇 ....................................................................................................... 13
二、专业词汇 ....................................................................................................... 1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15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8 四、公司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 34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9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 41
七、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他情况 ........................................... 46 第二节 本次发行证券概要 ....................................................................................... 5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2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6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5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5 七、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规定 ........................................................................................................... 65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0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7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战略规划的关系 ................................... 76 四、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或拓展新业务的情况 ................................... 77 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情况 ....................................................................... 77
六、募集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 7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8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78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79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8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80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80 第五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81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1
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 8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5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0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 11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二) ................................. 11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三) ................................. 11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1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14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15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募集说明书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词汇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 合盛硅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合盛硅业”,股 票代码为“603260”)
募集说明书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的行为
A股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认 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股东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盛集团、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罗立国及其子女罗燚、罗烨栋
西部合盛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合盛热电新疆西部合盛热电有限公司
鄯善能源合盛(鄯善)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鄯善电业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中部合盛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报告期、报告期 内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最近一年2025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三年末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12月 31日
报告期末2025年 12月 31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2项具 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公司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锦天城、公司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词汇

工业硅由硅矿石和碳质还原剂在矿热炉内冶炼成的产品,主要成分为硅元素
有机硅含有 Si-C键、且至少有一个有机基是直接与硅原子相连的化合物
多晶硅单质硅的一种形态,由具有一定尺寸的硅晶粒组成的多晶体
矿热炉又称电弧电炉或电阻电炉,主要用于还原冶炼矿石,碳质还原剂及溶 剂等原料
小炉型生产在工业硅冶炼过程中,采用容量较小的矿热炉进行生产的方式
大炉型生产在工业硅冶炼过程中,采用大容量、高功率的矿热电炉进行规模化、 集约化生产的方式
全煤化生产仅使用洗精煤作为碳质还原剂的工业硅生产工艺,区别于使用木炭、 石油焦等多种还原剂的非全煤化工艺
直接法合成以金属硅粉和氯甲烷为原料,在铜催化剂存在下,通过气固相流化床 反应直接生成甲基氯硅烷混合物
有机硅单体经过聚合缩合等工艺制得的可以制成高聚物的化合物,通常指有机氯 硅烷
水解用水和有机氯硅烷单体进行反应的过程
裂解使长链高聚物的链发生断裂的化学反应
DMC二甲基环硅氧烷混合物
硅橡胶主链由硅和氧原子交替构成,硅原子上通常有两个有机基团的橡胶
硅油由硅元素和氧元素交替排列形成的聚硅氧烷,具有 Si-O链状结构,通 常以液态或凝胶状存在
硅氧烷含 Si-O-Si键构成主链结构的聚合物,可以是线型、环状或交联的聚合 物
耐候性涂料、塑料、橡胶制品等材料,经受光照、冷热、风雨等气候条件综 合考验的耐受能力
注:1、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募集说明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SHINE SILICON INDUSTRY CO.,LTD
股票简称合盛硅业
股票代码603260.SH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雅山西路 53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北三环东路 1988号恒元广场 A座 23-24F
法定代表人罗立国
注册资本118,220.694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7782903872
成立日期2005-08-23
上市日期2017-10-3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 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 销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 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和前十大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82,206,941100.00%
三、股份总数1,182,206,941100.00%
2、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数量
合盛集团境内非国有 法人41.16%486,647,073-质押233,709,100
罗燚境内自然人16.28%192,493,302-质押95,600,600
罗烨栋境内自然人15.18%179,406,101-质押88,843,500
肖秀艮境内自然人5.08%60,000,000-质押5,000,000
罗立国境内自然人0.89%10,558,753-不适用-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88%10,436,066-不适用-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0.83%9,774,418-不适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0.49%5,837,907-不适用-
富達實業公司境外法人0.43%5,100,000-质押5,1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00 司-易方达沪深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35%4,176,800-不适用-
合计81.57%964,430,420-质押428,253,2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合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486,647,0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6%,为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7503536572
法定代表人罗立国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镇东公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服装制造;服装服 饰批发;鞋帽批发;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磁性 材料销售;电机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制造;工艺美术品 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初级农产品收购;国内货 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03年 5月 27日
营业期限2003年 5月 27日至 9999年 9月 9日
股权结构罗烨栋持有合盛集团 57.35%股权,罗燚持有合盛集团 24.93%股权, 罗立国持有合盛集团 17.72%股权
合盛集团最近一年的单体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末
资产总额2,053,392.60
负债总额1,407,504.65
所有者权益合计645,887.95
项目2025年度
营业总收入179,080.27
净利润216,506.04
注:合盛集团 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实际控制人
罗立国直接持有公司 10,558,7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罗燚直接持有公司 192,493,3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8%;罗烨栋直接持有公司179,406,1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8%,罗立国及其子女罗燚、罗烨栋合计持有合盛集团 100%股权,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73.52%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持有的公司 233,709,100股股份被质押,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8.0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77%;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燚持有的公司 95,600,600股股份被质押,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9.6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9%;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烨栋持有的公司 88,843,500股股份被质押,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9.5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2%。

除前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硅、有机硅及多晶硅等硅基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依托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其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1)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分别承担。其中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负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建立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

(2)行业自律组织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包括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等。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分支机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资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硅业分会是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从事硅业生产、科研、设计、应用、设备制造、商贸及产业链前后端相关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会员组成。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是由全国有机氟行业联合会和全国有机硅行业联合会于 1988年 1月合并成立,是在中国民政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国家一级工业协会,接受民政部和国资委的管理与业务指导。协会宗旨是为会员企业服务和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协助政府做好产业政策引导,制定并修订行业标准、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规范,引导行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协助政府加强行业国际履约责任,反映行业及企业诉求,代表行业参与行业国际性集体谈判,维护企业利益、维护产业安全。积极组织对外双反和知识产权损害的调查、应诉、抗辩工作,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SAGSI)前身为中国硅材料信息研究中心,成立于 2008年。2010年转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代管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宗旨是推动硅产业链各环节绿色发展,实现本行业各领域提质增效、节能减排,推动责任关怀理念在本行业的深入实践。SAGSI的具体业务领域包括本行业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标准制修订服务及理念推广工作等,并承担相关咨询、规划、评价及调研等服务职能,覆盖行业涵盖有机硅、多晶硅、金属硅、白炭黑等行业主要分支。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法律法规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 号法律法规名称实施日期发文单位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12 月 1日全国人大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 产监管体制,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 本法律制度,规定了责任方、生产经营 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1月 1日全国人大规定了保护环境的措施;规定了国家管 理环境的制度和机构;规定了危害环境 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追查责任的
序 号法律法规名称实施日期发文单位主要内容
    程序。
3《中华人民共和 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2016年 11 月 7日全国人大法规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 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工 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废物、危 险废物、医疗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 度。
4《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税 法》2018年 10 月 26日全国人大规定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 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和相 关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 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2018年 10 月 26日全国人大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包括大气污 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防治燃煤产生的大 气污染、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以及 法律责任等。
6《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2018年 12 月 29日全国人大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对规划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程序、评价的内容、 评价结论的法律地位及规划编制和审 批部门的职责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病防治 法》2018年 12 月 29日全国人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明确 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规 定了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 标准;明确了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 护权利;建立了关于职业病的诊断、鉴 定制度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8《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条 例》2005年 9月 1日国务院条例规定了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的产品范围,明确了具体负责部门和职 责。
9《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2013年 12 月 7日国务院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方法,危险化学 品事故的预防和救援方法以及相应的 法律责任。
10《安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2014年 7月 29日国务院规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范围和 管理机关,明确了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2)产业政策
为促进我国工业硅、有机硅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明确了行业的发展方向和产业扶持政策。其中,主要的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如下:

序 号产业政策发布 时间发文单位主要内容
1《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目录(2025年版)》2025年 12月发改委、商 务部“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生产”“硅 橡胶生产”“有机硅制品的开发、生产、
序 号产业政策发布 时间发文单位主要内容
    应用”“高纯度多晶硅材料以及 SiC开 发、制造”等列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目录;“高性能硅油、硅橡胶的开发、生 产”“硅基新材料开发、生产”等列入中 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2《精细化工产业创新 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7年)》2024年 7月工信部重点加强新型有机硅单体以及高性能硅 油、硅橡胶、硅树脂等先进硅材料
3《2024-2025节能降 碳行业行动》2024年 5月国务院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 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 镁等行业新增产能
4《2024年政府工作报 告》2024年 3月国务院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 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 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基于提振有机硅终端 应用消费需求政策的不断出台,有机硅新 材料将得以进一步发展。
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 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2024年版)》2023年 12月工信部鼓励有机硅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涉及高 性能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等高端产品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24年本)》2023年 12月发改委鼓励类:硅材料: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 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橡胶、苯 基硅树脂及杂化材料的开发与生产;专用 化学品:低 VOCs含量胶粘剂,环保型水 处理剂,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 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 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 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
7《工业重点领域能效 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2023年版)》2023年 6月发改委、工 信部、生态 环境部、市 场监管总 局、国家能 源局对本次增加的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 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工业硅等 11个 领域,原则上应在 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 改造或淘汰退出
8《关于“十四五”推 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 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3月工信部、发 改委等六 部委提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 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 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 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 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
9《“十四五”原材料 工业发展规划》2021年 12月工信部对包括有机硅在内的整个原材料工业进 行统筹安排。提出促进产业供给高端化、 推动产业结构合理化、加速产业发展绿色 化、加速产业转型数字化、保障产业体系 安全化的目标
10《“十四五”规划和 2035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3月国务院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 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 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
(三)行业主要特点
1、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硅基新材料行业,该行业是基础化工与高端制造交叉融合的战略性新兴领域,以工业硅、有机硅为核心基石,延伸覆盖光伏、半导体、储能、新材料等多元赛道,是支撑全球新能源转型、高端制造升级的关键产业。行业整体呈现“资源能源绑定、产业链一体化、政策驱动升级”的核心特征,头部企业凭借全链条布局与成本优势主导市场格局。

(1)工业硅行业分析
工业硅是由硅石和碳质还原剂在矿热炉中通过还原反应制得的一种硅单质产品,主要成分是硅元素,含量通常不低于 98%,其余成分包括铁、铝、钙等杂质,是有机硅与多晶硅的主要上游原料。中国、巴西、美国、挪威、法国、俄罗斯以及德国是全球主要的工业硅产地。我国工业硅行业近年来实现稳步提质发展,目前已成为全球工业硅生产、消费及出口第一大国。中国工业硅产量近年来持续上升,2024年达 472万吨,占全球总产量比重为 84%,占比份额进一步提升。


数据来源:安泰科。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国内工业硅产业链整体上已经较为成熟。在全球“碳中和”以及中国“双碳”战略的大背景下,工业硅产业仍将迎来新的变化与发展。

①一体化新增产能已成为发展新趋势
近年来行业内企业广泛布局一体化产能,主要以“工业硅—多晶硅”,以及“工业硅—有机硅”产业链一体化为主。目前,一体化产能多分布于具有能源、资源优势的区域,例如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宁夏、云南等地,已经成为行业发展新趋势。

②行业向大炉型、全煤化工艺发展
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整理,2024年以来由大炉型、全煤化生产的工业硅单炉日产显著增加,从此前的日产 50~55吨有效提升至日产 60~70吨附近,这使得工业硅生产的单吨电耗、原材料的单耗均相较前些年有所降低。随着工业硅一体化产能的增加,以及落后产能的逐步升级改造,行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业硅生产将不断向低碳经济、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2)有机硅行业分析
有机硅指含有硅碳键(Si-C),且至少有一个有机基团直接与硅原子相连的一大门类化合物,是工业硅下游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化学品之一,主要包括单体、中间体、深加工产品(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等)等,具有化学稳定性好、耐候性强、机械强度高以及绝缘性能优良等特点。

进入 21世纪,随着国内企业不断优化工艺,积极新建和扩建生产装置,有机硅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有机硅工业提供了强劲动力,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我国有机硅工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根据百川盈孚数据,截至 2024年,我国有机硅中间体的名义产能为 344万吨,2019-2024年年均复合增速 17.82%。其中,有机硅中间体快速扩张的时间主要是 2022-2024年。这主要是由于 2021年受全球经济复苏、海外供应链受损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有机硅订单需求大幅增长,其价格、盈利大幅走高,从而推动企业加大资本支出和扩产力度,导致 2022-2024年有机硅行业产能快速扩张。

随着我国产能的快速扩张,我国有机硅在全球的产能占比明显提升,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硅生产国。2024年国内有机硅行业产能 CR3达到 45.93%,CR6约为 69.19%,行业集中度较高。受前两年行业产能大规模扩张、供需格局恶化的影响,2023-2024年行业整体陷入亏损。在行业整体弱盈利的背景下,后续有机硅新增产能预计有限。

2、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总体来看,2025年工业硅、有机硅行业处于阶段性供需结构深度调整期,产品价格与行业利润处于低位。在供需触底企稳、政策支持预期增强、产业链环节协同深化的共同驱动下,行业周期底部的复苏迹象正逐步显现。

(1)工业硅
2025年上半年工业硅价格整体呈现周期底部磨底,硅现货价格创新低。至 6月,工业硅(553)周均价跌至 8200元/吨。7月下游多晶硅受“反内卷”政策推动实现价格触底反弹、头部企业盈利修复,下游有机硅则通过行业自律限产、需求扩容带动价格出现一定回升,两大核心下游的积极变化为工业硅市场注入阶段性支撑。自 2025年下半年开始,工业硅价格出现一定回暖,围绕行业中中高成本企业现金成本上下震荡运行。


全国:平均价:金属硅(553) 价格(元/吨) 2024/01/02 2024/02/02 2024/03/02 2024/04/02 2024/05/02 2024/06/02 2024/07/02 2024/08/02 2024/09/02 2024/10/02 2024/11/02 2024/12/02 2025/01/02 2025/02/02 2025/03/02 2025/04/02 2025/05/02 2025/06/02 2025/07/02 2025/08/02 2025/09/02 2025/10/02 2025/11/02 2025/12/02 2026/01/02 2026/02/02 2026/03/02 2026/04/02
 
 
 
 
 
数据来源:iFind
展望未来,上游工业硅原材料自供能力与能源区位优势的龙头企业在后续行业协同预期下有望凭借成本优势扩大盈利空间。

(2)有机硅
与工业硅相比,有机硅产业的景气度相对稳健。有机硅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汽车、建筑等支柱产业中是不可替代的关键配套材料,新能源、5G、特高压等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都为有机硅产业创造了较大的市场空间。

2025年全年有机硅无新增产能释放,预计 2026年亦无新增产能。在行业性亏损及“反内卷”政策倡导下,各单体停产检修、提价意愿提升,有机硅价格重心上移明显,行业盈利状况有望得到改善。有机硅供需关系或迎实质性改善,预计 2026年起供需或存缺口。进入 2026年,国内 DMC价格稳步调涨至 13700元—14000元/吨附近并开始小幅震荡。除了短期市场供应略有收缩因素外,新能源、电子等高端领域的订单增量,带动了有机硅 DMC的实际需求,供需格局向偏紧方向转变。


                C    /       2026-03-04
2024-03-042024-04-042024-05-042024-06-042024-07-042024-08-042024-09-042024-10-042024-11-042024-12-042025-01-042025-02-042025-03-042025-04-042025-05-042025-06-042025-07-042025-08-042025-09-042025-10-042025-11-042025-12-042026-01-042026-02-04       
数据来源:iFind。(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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