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605058):澳弘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0:55:50 中财网
原标题:澳弘电子:澳弘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05058 公司简称:澳弘电子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零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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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2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8议案六:关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0议案七: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1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2议案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非表决议案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14非表决议案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5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欢迎您来参加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七、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能超过5分钟。

八、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九、本次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形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以及会议议程;
(二)主持人提名计票人、监票人,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举手表决;(三)议案报告人介绍会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议案并书面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发言、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进行答复;
(五)计票人、监票人与见证律师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最终表决结果;
(六)监票人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九)到会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针对2025年度董事会运行情况出具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2025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71,461,975.00元(含税),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并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四: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五: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董
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予以确认,并拟定了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所有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议案 号议案名称2025年度薪酬(津 贴)总额(万元)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5.01关于确认非独立 董事2025年度薪 酬及拟定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1、董事长兼总经理陈 定红先生薪酬292.73万 元(税前) 2、董事兼副总经理 KEFEI GENG先生薪酬 183.10万元(税前) 3、董事兼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耿丽娅女士薪 酬221.22万元(税前) 4、董事朱留平先生薪 酬78.11万元(税前) 5、职工董事徐海宁先 生薪酬54.60万元(税 前) 6、董事王帅先生薪酬 50.97万元(税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 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 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领取 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 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 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需保留一定比 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02关于确认独立董 事2025年度津贴 及拟定2026年度 津贴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郭正洪、王光 惜、巢静宇津贴6.6万元 (税前)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 津贴6.6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 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 核。
四、其他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如适用)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的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对于超额发放的部分,公司有权追回。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中绩效薪酬的具体金额。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关联股东陈定红先生、常州途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途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议案5.01.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六:
关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七:
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截至2026年4月16日的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同时,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八: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生产经营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九: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非表决议案一: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请听取《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非表决议案二:
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请听取《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25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5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姜其斌副总经理64.22
唐雪松财务总监35.81
合计-100.03
以上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及单位负担的各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报酬。

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除担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四、其他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如适用)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辞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的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对于超额发放的部分,公司有权追回。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5年度,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落实公司股东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全球电子产业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PCB行业虽仍面临全球供应链重构、低端产能过剩与高端技术壁垒并存的双重挑战,但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的双重赋能下,逐步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这一年,公司紧扣政策导向与市场趋势,坚持以市场为锚、以技术为刃、以绿色为基,在AI算力爆发、汽车电子升级的产业浪潮中抢抓机遇,经营质效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产能释放、客户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升级三大抓手,实现营业收入1,348,017,173.9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5%,归母净利润152,445,949.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4%,扣非净利润138,637,892.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7%。公司不断开发新产品,聚焦新兴应用领域,如:汽车电子、智能辅助驾驶及激光雷达、工业控制、新能源、AI服务器电源、人形机器人、高频高速信号传输等产品,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升级,为业绩稳健增长提供强劲动力。

二、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本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2025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8)《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9)《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4)《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5)《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7)《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的议案》
(2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5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反舞弊、反贿赂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5)《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6)《关于修订<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7)《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28)《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0)《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8、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股东会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3)《关于增选王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监控。在定期报告编制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提出了专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相关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工作履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公司薪酬政策、绩效管理、各种激励措施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给予专业性建议,使公司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公司董事会充分听取并采纳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三、2026年主要工作计划
1、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的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2、加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及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高效性,更好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的核心职能。

3、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行为准则,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公司内部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及决策能力,提升公司法人内部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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