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688718):唯赛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各自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有智、颜晓斐、李娟及2026年1月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陈宏民、雷琳娜、王文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郭有智、颜晓斐、李娟、陈宏民、雷琳娜、王文学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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