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300243):瑞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7:06:05 中财网
原标题:瑞丰高材:关于瑞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8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瑞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64元/股的130%(即15.14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可能触发“瑞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0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3月16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9月9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瑞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80元/股。

1、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由17.80元/股调整为17.68元/股,自2022年8月5日生效。

2、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公司股本增加313.83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由17.68元/股调整为17.54元/股,自2023年5月19日生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4,957,264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由17.54元/股调整为16.91元/股,自2024年1月8日生效。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由16.91元/股调整为16.81元/股,自2024年7月11日生效。

5、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由16.81元/股向下修正为11.69元/股,自2024年12月17日生效。

6、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由11.69元/股调整为11.64元/股,自2025年7月18日生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转股价格调整/修正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3-031,2024-005,2024-045,2024-071,2025-03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瑞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8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瑞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64元/股的130%(即15.14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可能触发“瑞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瑞丰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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