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605011):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7:20:35 中财网
原标题: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6年5月
目 录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22.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53.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4.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8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96.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22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38.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269.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281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3011.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3212.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6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3:30前到达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

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五、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及一名律师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
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听取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
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更是公司发展四十五周年。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坚持“稳、转、升”

工作总基调,带领全体员工实干笃行,稳步迈向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台阶,奋力打造国内一流综合能源服务商的卓越形象。现将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面对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电力交易政策频繁变化等多重影
响,公司紧跟能源发展与改革趋势,强基固本,坚持“1235”整体
发展战略,扎实开展“产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一流”主题年行
动。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9亿元,归母净利润1.86亿
元。

一是强化主责主业,筑牢发展根基。公司坚守热电联产核心
业务,保持稳步经营态势,持续完善“两保一优”服务体系,积极
对接政府部门、热用户等相关方,巩固市场区域供热主体地位;
与优质能源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保障中长期煤炭资源供应稳定;
以电力市场改革为契机,深化政策研判,电力交易水平不断提高;
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实现工程开工;舟山杭热实现增
资扩股,引入属地国资股东,有效巩固区域市场优势,进一步夯
实主业发展基本盘。

二是加快绿色转型,积蓄发展潜力。公司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取得阶段性突破,临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产并稳定运行;随着
机炉提升改造、固废掺烧、污泥焚烧、生物质掺烧、余热回收等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节能降耗、绿色减排成效彰
显;压缩空气、污泥处置等业务加快发展,供能结构逐步向多元
化延伸;首次探索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推进能源领域产业布局。

三是深化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能。公司扎实推进“数智热
电”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杭州热电集团信
息中心项目验收结项,推动生产管理全流程数字化升级;公司全
年签订校企合作课题6项,累计获得知识产权51项(其中发明
专利9项),发表论文6篇(含SCI论文4篇),荣获市级QC
成果奖7项,创新成果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子公司临江环保、
安吉天子湖获评“市级研发中心”,丽水杭丽被认定为“浙江省创
新型中小企业”,安吉天子湖、热电工程被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
中小企业”,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能。

四是完善治理体系,夯实发展基础。公司持续提升治理能力,
顺利完成治理结构向“两会一层”的转型;不断健全“三支队伍”培育体系,持续推进人才“引、育、留、用”等工作;入选杭州市深
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样板单位行列;多名职工获评“杭州工
匠”、“杭州建设工匠”、“钱塘工匠”等称号;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风险管控体系,将风险防范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为公司可
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是坚持党建引领,收获发展成果。公司坚持党业融合,提
升价值管理能力,持续擦亮“能动力·红引擎”党建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建设成效显著;以公司成立45周年为契机,开展“十个
一”系列庆祝活动,凝聚奋进力量;首次推出“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实施中期分红,持续提升股东回报能力;入选上证
580指数,获得“天马奖—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回报奖”、
WindESG评级A级、“新华信用金兰杯—可持续发展优秀成果”、
滨江区政府质量奖等荣誉,为公司“十四五”圆满收官增添亮丽成
果。

二、报告期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公司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深度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为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董
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
报告》“第四节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股东会决议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7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
32项,没有被否决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议案均已执行完毕或按计划正常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届次召开时间内容
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5年1月3日1.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5年5月15日1.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和2025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 担保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 议案》; 9.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审议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3.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5年7月31日1.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5年10月10日1.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5年10月17日1.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5年12月2日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 案》; 6.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2025年12月31日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62项
议案,有2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没有被否决的议案。截
至报告期末,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均已执行完毕或按计划正常
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届次召开时间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5 2 25 年 月 日《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5年4月17日1.《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 案》; 8.《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
  担保额度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 案》; 1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8.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9.《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1.《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案》; 2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 议案》; 23.《关于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 暨总承包(EPC)招标的议案》; 2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5年7月14日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5年8月20日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另行安排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项的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5年9月17日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年 月 日 2025 9 30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5年10月17日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5年10月30日《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5年11月10日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另行安排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2025年11月14日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2025年12月2日1.《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2.《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25年12月12日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 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的议案》
3.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
按照其工作细则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勤勉履职,围绕公司战略规
划、经营管理、财务审计、风险管控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审慎决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其中审计
委员会在公司监事会取消后承接了公司监事会职权。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需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审慎决策,充分发挥独立监督
与专业把关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为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独立董事采
取自我评价和互相评价的方式形成了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始终将信息披露作为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
坚持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为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不
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报告期,公司披
露临时公告75份、定期报告4份,修订并披露了《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渠
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常态化的沟
通机制,搭建投资者沟通平台,互动,推动形成健康、稳定可持
续的投资者关系。公司坚持价值创造与价值分享并重,以稳健发
展回馈股东,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报告期,公司分别实施了
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和2025年度中期分红;常态化实施三次业
绩说明会;首次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连续第五年发
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在重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原则上保障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其薪酬情况详
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一)现任及报
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三、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始终坚守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初心,严格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带领经营层扎
实工作,坚持以“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为总基调,聚焦“转型破
局、经营增效、管理提质、科技赋能、人才强基”五大主线,加
快向综合能源服务商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持续筑牢发展根基
热电联产是公司发展基础、立业之本。公司将紧盯现有供热
市场基本盘,围绕“做稳存量,做足增量,优化服务”目标,完善
“两保一优”服务体系。同时深化“能管家”服务,提升压缩空气供应、污泥处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等存量业务,拓展绿色能源、
能源管理、节能改造等增量业务,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能源
解决方案,筑牢经营发展基本盘。

(二)持续推进绿色转型
公司将坚定以绿色低碳转型为目标,一是加速推进现有产业
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杭州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安吉
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优化生产工艺,
最大化释放环保项目产能,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减排双
赢,推动现有产业向绿色化、低碳化升级;二是拓展绿色能源业
务产业布局,提高行业研究的深度与精度,密切关注绿色能源行
业政策导向与市场动态,把握市场发展机会,积极拓展绿色能源
行业。

(三)持续赋能科技创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内生动力。公司将致力于深化科技创新,
聚焦智慧能源与节能降碳关键技术,加大研发力度,推进生产运
营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现有燃煤热电的低碳化改造,提升
运行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深化机制创新,围绕综合能
源服务商的企业愿景,探索灵活高效的内部协同与对外合作模式,
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四)持续深化管理提升
管理体系是公司发展的保障。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全
面提升治理能力与管理效能;提升市值管理水平,以内在价值为
基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努力为股
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加强能力建设,健全集团化管控体系,强
化协同作战能力,推动流程优化;完善考核机制,健全以价值创
造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建强人才梯队,精准识人、科学选人、
合理用人;守牢安全底线,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

2026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恪尽职守、担当作为,
奋力打好“十五五”发展开局之战,谱写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
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
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杭
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
司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86,479,857.33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包括已实施的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总计人民币64,016,000.00元(含税),占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3%。

其中,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已完成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派发中期现金红利
24,006,000.00元(含税)(详见公告2025-054号)。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1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4,016,000.0064,016,000.0064,016,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6,479,857.33211,970,131.40211,339,743.12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元)425,588,789.9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192,048,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3,263,243.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192,048,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94.4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和
股东回报诉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
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
使用计划,申请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在不超过57.85
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在上述授信总金额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
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
具体授信金额,开展具体授信工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信
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
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进行办理具体融资,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
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日
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申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上
述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授
权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法人主体最终审批相关的文件,控股子公
司按照各公司规定程序履行决策审批办理。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不存在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

(二)投资金额: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含保本浮动收益型、保
证收益型)、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五)实施期限及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法人主体行使该
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由公
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提交相应流程由公司董事长
审批后办理;控股子公司按照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审
批办理。

二、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
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
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
定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
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
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建立台账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
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通过适量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
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等规定,对公司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金计
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利息收益计入利
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
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六: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不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
(含离任董事)薪酬执行情况提报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不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共8人(含离任
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职期间2025年度 薪酬合计 (万元)
李炳董事长至今 2025/10/1716.84
章力为董事至今 2024/6/130
金威任董事至今 2024/6/130
倪明江独立董事至今 2024/6/1310
钱雪慧独立董事至今 2024/6/1310
厉国威独立董事2024/6/13至今10
宁锋职工董事2024/6/13至今51.47
刘祥剑董事长(报告期离 任)2023/7/6至2025/9/2560.57
二、情况说明
1.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按照其任职
岗位薪酬规定执行。前述人员包括:李炳、宁锋。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前述人员包括:章力为、金威任。

3.独立董事计发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
万元/年(税前)。前述人员包括:倪明江、钱雪慧、厉国威。

4.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前述人员包括:刘祥剑。

5.董事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参
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董事的薪酬均为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
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
积金、年金以及其它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所涉及的个人所
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7.董事薪酬严格执行公司薪酬制度,薪酬标准、考核程序,
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不存在违
规发放情形。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本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七:
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含兼
任董事的高管,含离任高管)薪酬执行情况提报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共5人,薪酬执
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职期间2025年度 薪酬合计 (万元)
俞峻董事、总经理至今 2024/9/2779.49
吴玲红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至今 2024/12/1767.37
冯其栋副总经理至今 2023/6/1580.44
徐益峰副总经理2024/12/17至今65.62
徐佳董事会秘书(报告期离任)至 2023/11/14 2025/3/1818.72
二、情况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
等组成,年度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实行年薪制后,不
再从本公司取得其他工资性报酬。前述人员包括:俞峻、吴玲红、
冯其栋、徐益峰。

2.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退休、离职、调动、
职务岗位变化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发放。前述人员包括:
徐佳。

3.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公
司承担,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
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
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它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所涉
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公司薪酬制度,薪酬标准、考
核程序,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不存在违规发放情形。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本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八: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需每
年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
和具体构成,公司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结构。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
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年度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根
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在考核结束后发放,且
留存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任期激励是与任
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的
20%,任期结束后兑现。

2.独立董事
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是指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
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
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其所涉及
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
贴。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董事对本议案已
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
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议案九: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75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
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
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
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
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
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热电所在的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
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
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
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年成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众源新材鸿日达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过江河集团世嘉科技柏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芳,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杭齿前进巨化股份
万通智控福赛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勇、项目签字注
册会计师梁欢、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
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
为人民币75万元整(含税),包含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
计、专项鉴证等全部费用,费用与2025年度持平。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本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听取: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
的工作进行总结,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本报告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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