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00122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7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变化等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6,7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32.08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827.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04.41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79号)。 根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自募集资金足额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稳步推进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落地实施,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科学统筹、审慎安排募集资金投放与项目建设进度。 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及工程机械行业整体需求周期调整影响,下游市场景气度有所承压。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合理规避阶段性市场波动带来的投资不确定性,切实防范募投项目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规范安全、审慎高效使用,同时结合公司自身产能布局、市场订单结构及中长期经营战略统筹考量,本着稳健经营、提质增效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延长本次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期限。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到2027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拓山重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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