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8:41:03 中财网
原标题:华瑞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瑞股份股票代码30062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宋光辉周含欣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 河北路26号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 河北路26号 
传真0574-884540220574-88454022 
电话0574-861159980574-8611599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从事小功率电机和微特电机换向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
可靠、品质卓越的换向器产品和服务。换向器为电机的核心零部件,被称为“电机的心脏”。目前,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
全塑型一次成型生产工艺、全自动生产线、多元化的产品及客户体系,在换向器领域,特别是插片型换向器领域具备较
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公司是换向器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博格华纳、日本电产(NIDEC)、延锋安道拓、博
BOSCH Prestolite BLACK DECKER 世集团( )、牧田、德昌电机、胜华波、佩特来( )、美国百得( & )、威灵电机、厦 门建松、卧龙电驱大洋电机等全球知名客户。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塑型、槽型、钩型、卷板型、平面型等五大类两千 余个规格的换向器。目前换向器的应用市场主要集中在汽车电机、电动工具(含园林工具)、家用电器等相关行业,同 时在智能家居、厨房电器、办公自动化等领域也在加速应用。(二)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均通过公司采购部集中采购或按订单采购。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计划,主要原材料
的采购根据公司现有订单需求及营销中心的预计订单进行采购。公司采购部按规定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比质比价,审慎
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对其经营资质、生产和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
进行综合考量,经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公司根据客户在产品结构及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以合同的方式
确定产品的品种、性能、数量及交货期来组织生产。

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和寄售仓销售。根据客户的需求,采取相应的销售模式。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售后
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的各种服务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售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营情况分析
2025 3.54
年,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审时度势,科学统筹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全年换向器销量达到 亿只,较上年同期增加13.40%。全年实现营收8.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34%。主营业务收入6.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5%;净利润993.08万元;总资产8.7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3%;净资产5.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3%;每
股收益0.06元。

公司主要的业绩变动原因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换向器主营业务稳定,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稳步推进,未发生较大变化。

2、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1.39亿元,营业收入为7.66亿元,同比减少
29.70%,造成公司投资损失2086.68万元;子公司杭州胜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入伙的杭州申通物联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造成公司投资损失206.42万元。

3、考虑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持有的康泽药业15%
1065.09
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万元。

4、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116.31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876,284,503.69972,935,829.14-9.93%957,586,31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525,370,716.47515,439,957.171.93%521,768,014.08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822,209,014.56751,945,485.429.34%665,814,38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9,930,759.30-3,268,056.91403.87%-90,866,47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8,767,668.12-4,143,243.22311.61%-98,959,64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7,579,230.6826,720,094.36-71.63%51,556,155.53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6-0.02400.00%-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6-0.02400.00%-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91%-0.63%2.54%-16.0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95,951,523.17192,970,829.94212,858,413.38220,428,24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955,172.212,747,413.008,954,101.10-3,725,92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510,666.382,028,956.307,435,692.94-2,207,647.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9,872,374.559,126,827.72-7,905,771.29-23,514,200.3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12,084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10,408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0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孙瑞良境内自 然人23.04%41,474,532.000.00质押41,474,532.00
     冻结1,000,000.00
梧州市 东泰国 有资产 经营有 限公司国有法 人18.50%33,296,288.000.00质押16,648,144.00
MORG AN STANL EY& CO. INTERN ATION AL PLC.境外法 人1.53%2,745,724.000.00不适用0.00
李深境内自 然人1.33%2,400,641.000.00不适用0.00
高盛公 司有限 责任公 司境外法 人1.08%1,941,356.000.00不适用0.00
朱彩娟境内自 然人1.03%1,858,700.000.00不适用0.00
中信证 券资产 管理 (香 港)有 限公司 -客户 资金境外法 人0.99%1,788,021.000.00不适用0.00
UBSAG境外法 人0.59%1,053,235.000.00不适用0.00
陈腾飞境内自 然人0.50%898,900.000.00不适用0.00
郑志娟境内自 然人0.50%893,800.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孙瑞良所持有的部分股份(180万股)实际为陈根辉所有。 除上述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 10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业绩承诺事项:
一、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承诺方承诺事项概述
(一)承诺方:孙瑞良、张依君(合称“乙方”)
(二)业绩承诺内容:
1、乙方承诺,乙方就上市公司现有全部业务、资产、负债、人员(以下简称为“现有业务”)自2020年至2023年期间
(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如下:(1)上市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不得为负;
(2)现有业务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4,500万元,合计
不低于10,000万元且2021年、2022年及2023年通过深交所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

2、为免疑义,各方同意以上承诺净利润需以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资产为基准,不含甲方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上市公
司新增的对外投资项目或收购项目产生的盈亏。

3、若上市公司2020年度出现亏损或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则乙方应当在
当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当年应支付的补偿款金额=现有业务当年承诺
的净利润-现有业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上述承诺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二、2022年度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
1、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848,933.4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21,616,370.77元,剔除梧州东泰取得公司控制权后新增的对康泽药业投资产生的盈亏,即本期根据权益法确认
康泽药业的投资收益7,255,809.93元,加回投资康泽药业资金占用成本7,828,387.49元后,最终实现“现有业务”当年实现
的净利润22,188,948.33元,未能实现2022年度承诺的业绩,业绩承诺完成率为73.96%,业绩承诺方需按约定履行业绩
2022 30
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 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孙瑞良及张依君需要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7,811,051.67元。

2、2024年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梧州东泰转来的《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受理通知书》((2024)中国贸仲京字第
016485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控股股东梧州东泰提交的关于与孙瑞良、张依君业绩补偿事项的仲裁
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2024-003
进展及仲裁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

3、2025年3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梧州东泰转来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5】中国贸仲京裁
字第0640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瑞良及相关人员张依君2022年度业绩
承诺事项作出了裁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业
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及收到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3
三、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1、2023年度,华瑞股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866,476.0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98,959,640.13元,剔除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取得华瑞股份控制权后新增的对康泽药业投资产
生的盈亏,即剔除本期根据权益法确认康泽药业的投资损失7,113,853.60元、本期确认康泽药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
备98,545,621.83元以及投资康泽药业资金占用成本6,911,647.99元的影响,最终实现的净利润为13,611,483.29元,未能
2023 , 30.25%
实现 年度承诺的业绩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业绩承诺方需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当年应支付的补偿款金额=承诺的净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即31,388,516.71元。

2、2025年7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梧州东泰转来的《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受理通知书》((2025)中国贸仲京字第
065770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正式受理控股股东梧州东泰提交的与孙瑞良及张依君2023年度业绩承诺事
项的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业绩承诺
2025-030
补偿事项进展及仲裁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

3、2026年3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梧州东泰转来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6)中国贸仲京裁
字第0542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瑞良及相关人员张依君2023年度业绩
承诺事项作出了裁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业
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及收到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2022年度、2023年度业绩补偿款。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为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梧州东
泰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3,296,28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0%),并
同步转让对孙瑞良、张依君的借款债权。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公司33,296,28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及对孙瑞良、
张依君的借款债权转让事项及公开征集方案已获得梧州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同意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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