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53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46,9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469.00万张。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1,069.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30.8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4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6)第441C0001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6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前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持续运作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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