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1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 议案二: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7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8 议案四: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9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议案六: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21议案七: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2议案八: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4议案九: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5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题进行,发言内容应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公司相关人员将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2025 2026-028 司关于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3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2026 5 14 至 年 月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源浩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宣读、审议议案: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另外,公司将根据当天15:00之后完成的网络投票结果,与现场投票结果合并后,披露本次股东会决议;(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散会。 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表决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5 一、 年度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074.36万元,同比增长66.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91.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081.6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88.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311.4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1,282.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7,680.59万元。 二、2025年度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会,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并为各专门委员会的有效履职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的产生、人员组成及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各委员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使职能,以勤勉负责的态度,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支持。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11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内控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和授权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信息披露工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定期公告及临时公告,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公司积极探索各类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方式,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地享有知情权。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及时答复投资者的问题,积极向社会投资者解释和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等重要信息,使投资者能更加深入和及时地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四)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薪酬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在公司发放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主要为当年度公司业绩、岗位职责履行、满意度评价等。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539.18万元。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之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及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等,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绩效考评结果等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季度、年度、任期(如有)绩效考核评价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继续勤勉履责,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责,认真组织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董事会将持续增强合规意识和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资者。 (二)完善内部控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扎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信息披露,增强投资者的认同感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二: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运作及经营情况编制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三: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791.00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493.33万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597.16万元。2025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48,043,718.5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7.5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等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定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四: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2026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五: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参考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六: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52,291.48万元,实收股本为40,114.42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七: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岗位职责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现拟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
注3:以上税前薪酬数据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人,按月度或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等,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绩效考评结果等领取薪金,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按照公司薪资发放流程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季度、年度、任期(如有)绩效考核评价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适用期限: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4、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八: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九: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于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 2024 <2025 日召开了公司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5年9月12日和2025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3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4号)。 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议案为临时提案,现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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