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003043):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马亚红(已于2026年4月24日因董事会换届离任,改由罗来千接任)、独立董事包海山,非独立董事王彩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人士马亚红女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各项职责落地。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明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罗来千、包海山、王彩男三人组成,罗来千担任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未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委员会能够独立、客观、专业地履行监督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19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报告的编制提出专业的意见。我们认为该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并跟踪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实施,评估工作成果,督促内部审计部门规范执行审计流程。同时,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及监管要求完善相关内容,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制度支撑;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推动整改,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准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会计估计,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高度重视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运作规范,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加强双方在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水平提升。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始终坚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执业情况、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统筹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切实履职尽责,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审核把关作用,持续推动公司规范治理与经营管理质量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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