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301618):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215,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不送红股。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年 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45,234.37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31,638,861.65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3,456,208.21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497,751,140.3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9,458,420.13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49,458,420.13元。 2、鉴于公司正处于成长发展阶段,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以及公司 的盈利状况、资金需求、投资计划等因素,在兼顾公司发展、股东合理回报以及长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以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总股本90,215,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021,586.00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6,086,344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26,302,204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3、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 9,021,586.00元(含税),本次预计分红金额9,021,586.00元(含 税)。综上,2025年度预计累计分红金额18,043,172.00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39%。 4、若在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 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39,308,339.00元,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及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71.03%,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5.22%、5.26%,未达到公司 总资产的50%以上。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在《东莞长联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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