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603797):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 4月 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姚卫国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共 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名,均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一致认为股东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保证了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竞标的及时性和便利性,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同意票3票,保留票0票,反对票0票,无法发表意见0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名: 章国政 姚卫国 李松 2026年 4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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