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603797):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国政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22:41:09 中财网
原标题: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国政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章国政,作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章国政,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业会计(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助理兼保险集团副总裁、金融集团总裁;中州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创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投资总经理;中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特殊机会投资运营合伙人;天虹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德屹长青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现任玖壹叁陆零医学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CFO,兼任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董事 姓名是否 独立 董事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亲 自 出 席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现场结 合通讯 方式委 托 出 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出席股东 会的次数
章国政553200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章国政3-1-1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财务报告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均积极发挥独立性作用,确保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报告期内,经本人认真研究、审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如下:

时间会议事项
2025年4 月18日第五届审计 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 <202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 >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提名 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 案》。
 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2、《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选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2025年8 月18日第五届审计 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 年 10月27 日第五届审计 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2、报告期内参与重大事项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充分关注并了解公司的治理、决策、财务和经营发展情况。本人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作出客观、审慎、独立的判断,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的审查意见。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进行现场考察及沟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时间)、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途径,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要求并指导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与日常督查,落实经营和财务风险控制。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在审计机构会计师进场前,参加与审计会计师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并给出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审计初步结论性意见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审慎、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监督职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切实保护股东权益,本人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均能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财务负责人)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聘任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审阅了聘任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未发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忠诚、勤勉、谨慎、尽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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