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603307):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6-016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 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5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结合2025年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生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另外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协议约定领取8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享受公司的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管薪酬由月度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计算方式为年度薪酬=月基本工资×1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不低于年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其中,月基本工资依据职位价值、责任、个人能力及市场薪资水平核定;绩效工资包含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目标的完成结果,并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当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月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考核情况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议意见: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紧密贴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特点及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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