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易华录(30021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2025 且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起停牌一天,自2026年4月 3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易华录”变更为“*ST易录”,股票代码仍为“30021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易华录”变更为“*ST易录”。 2、股票代码:300212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30日。 4、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自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1个交易日,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 二、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触及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条第(六)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困难,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深耕交通主业,强化数据产业,以“一老一新”双主业协同发展。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认为现阶段持续市场开拓、保持经营稳定是工作重心。公司在2026年,重塑交通主业,在道路交通安全精准防控、城市交通精细化缓堵、车路云一体化、公路数字化、交通运输等优势领域提供一系列优质的产品解决方案;强化数据产业,重点在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航道,以蓝光存储、磁光电存算一体底座为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新型数字城市建设、政府公共数据运营与企业数据资产化服务。 2、强化现金流管理,加大对应收款项回收,并通过资产处置回笼资金。持续拓宽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始终推进内部多部门联动的回款催收策略,利用现场登门催要加诸法务催收、诉讼等手段,集中力量在大额项目、关键省市,重点施力。并持续梳理股权等资产,在适当时机处置回笼资金。另外,鉴于公司主要带息负债债权人为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其向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可申请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维持,降低当期偿债压力;另一方面,外部带息负债已有部分签订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款安排等协议,力争缓解整体资金压力。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中第10.3.11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 邮政编码:100043 电话:(010)52281270 传真:(010)5228118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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