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301246):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源药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9月18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8号文《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25.7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2,86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7,016,253.3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5,843,746.63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4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3)0100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和后续审议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一)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自身业务发展阶段、业务结构调整和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超募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作为武穴宏源厂区生产运营的核心保障,涵盖范围广、建设内容繁杂。项目既包含给排水、供电、电信、采暖、通风、供热、供冷、供气等多品类公用工程系统,也涉及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厂区基础设施,以及维修、分析化验、办公、生活等辅助生产与后勤保障设施。截至2025年末,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3,714.84万元,其中10,883.25万元对应产。 本项目延期主要源于两方面因素:一是多项目并行建设的协同压力。武穴宏源厂区内有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等多个重大项目同步推进。这些项目与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在场地使用、公用资源调配、施工人员安排等方面存在交叉影响,部分施工节点需与其他项目进度协同推进,导致整体建设节奏放缓。二是关联项目变动的连锁影响。一方面,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尚未实施,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中与之配套的相关建设内容相应延期;另一方面,原5,000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因产品技术迭代升级,需重新论证规划,其产能规模调整直接影响本项目公用资源供应方案,需重新核算供电、供气等系统能力并进行针对性改造,进一步延缓了项目整体进度。 四、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自身业务发展阶段、业务结构调整和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投资用途的变更。本次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9月18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宏源药业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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