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福建博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据”或“标的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0%股权,为增强博思数据资金实力,促进其业务稳步开展,公司拟与博思数据其他原股东以1元/注册资本的对价,共同向博思数据增资5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50万元、叶章明先生增资275万元、郑小慧先生增资55万元、福州市长乐区数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长乐数创”)增资2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博思数据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公司持有博思数据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动,仍为30%。 2、构成关联交易说明 博思数据股东叶章明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增资博思数据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3、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章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本次增资博思数据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叶章明先生为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章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90,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叶章明先生本次分别向博思数据增资150万元、275万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叶章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4、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资后,博思数据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经查询,博思数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增强博思数据的资金实力,促进其业务稳步开展,公司拟与博思数据其他原股东以1元/注册资本的对价,共同向博思数据增资5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允、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定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权利义务明确,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市长乐区数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叶章明 丁方:郑小慧 标的公司:福建博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本协议:《福建博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1、本次交易安排 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150.00万元(增资价款)认购标的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乙方以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价款)认购标的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丙方以人民币275.00万元(增资价款)认购标的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5.00万元,丁方以人民币55.00万元(增资价款)认购标的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 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为1,000.00万元,在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增资方式及期限 各方一致同意股东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以人民币向标的公司增资。 股东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一次性支付增资款项,即甲方支付150.00万元、乙方支付20万元、丙方支付275.00万元、丁方支付55万元。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所约定之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给对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股份认购款5%的违约金(本协议另有约定的赔偿/补偿条款,以该具体约定为准)。 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面和合理的赔偿,但违约金和赔偿金之和不得超出股份认购款的15%。 本协议所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4、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适当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事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交易存在的风险 1、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博思数据自2024年4月成立以来,紧扣数字经济与数据要素发展战略,持续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包括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平台建设,数据产品开发、数据资产入表、资本化、证券化等创新4,000 业务探索。其目前在手订单金额超 万元,已在福建省、湖北省、辽宁省等地方试点并落地相关平台项目,具备良好的业务培育基础。 本次增资是基于博思数据的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旨在助力其业务平稳推进,培育其在数据要素领域的潜在价值。通过本次增资,增强其资金实力与抗风险能力,支持其持续开展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同时,核心管理层及员工持股平台同步增资,有利于稳定核心团队、激发经营管理与骨干员工积极性,进一步2、交易存在的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仍处于未盈利状态,在未来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竞争、经营管理、财务风险等因素影响,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作为参股股东,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动态及市场变化,积极行使股东权利,督促并协同标的公司适时优化其业务模式,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与需求。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年初至披露日,叶章明先生除在公司领取报酬外,公司未与关联方叶章明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博思数据业务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交易对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福建博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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