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执业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致同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合伙人:赵奉忠,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晖,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潘帅,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会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结论需记录在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致同所不得出具报告。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审计项目组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所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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