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4,9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199,960.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1,524.77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068,43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天健验〔2023〕629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灵科”)与保荐机构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731,547.96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重大违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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