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68859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一鸣离任)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0:57:23 中财网
原标题:金博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一鸣离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一鸣离任)
作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一鸣,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二级教授。1995年3月至1998年8月,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厂总工程师助理;1998年9月至2002年2月,中南大学博士学习;2002年6月至今,历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2月起,任金博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2月任职年限到期离任。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就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 次数
陈一鸣1110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职,牵头组织或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判会议文件,对接相关部门核实具体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输出专业意见与咨询支撑。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
提名委员会110
审计委员会11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组织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董事薪酬方案等关键事项开展有效监督与审查。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及人员问询核实,充分发挥专业经验与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任职期间,未出现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等平台,与董事、高管及中小股东保持双向沟通:与管理层深入交流经营动态及规范运作,跟踪决议执行与内控进展;现场听取股东意见,日常通过邮件等渠道收集中小股东诉求。

审阅议案时独立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结合专业判断与股东建议审慎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1次,认真听取参会股东的建议与诉求,并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场,向参会股东汇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开展专项工作的机会,结合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董事、董秘及高管保持常态化沟通,系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息披露及募投项目进展等核心事项,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基于专业背景,针对性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专业指导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为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全面支持。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及时完成会议资料编制、审核与送达,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支撑本人准确掌握公司经营与治理状况;针对重大生产经营及战略事项,主动开展及时充分沟通,创造良好履职条件,保障本人依据专业知识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科学合理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五)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2月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同意提名廖寄乔先生、戴朝晖先生、王冰泉先生、胡晖先生、廖雨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刘洪波先生、曾蔚女士、李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以上议案。

上述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结果合法有效,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6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人员已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本人的经验和专长,积极与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

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衷心希望公司今后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陈一鸣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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