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西陇科学(0025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原料药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及销售,并从事部分化工原料贸易等业务。目前拥有佛山、汕头、成都大型产品生产基地以及云南盈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在全国主要城市均设立了销售子公司或者办事处提供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持续优化的产品结构,覆盖细分市场的多元化产品体系,供应链韧性和精细化运营能力,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3,085.47万元,营业利润6,405.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48.95万元。业绩亏损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2,911.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其中,化工行业业务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聚焦发展高毛利产品,着力提升收入质量,同时主动缩减低毛利业务,因此,尽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报告期内毛利率同比实现增长;新能源板块则集中资源发力磷酸铁锂业务,成功导入头部优质客户,带动该板块营业收入规模实现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主营产品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化学试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不断扩充湿电子化学品品类,持续完善高端电子化学品产品矩阵,可以满足部分显示面板、集成电路客户的需求;2025年,公司推出LC-MS高端分析试剂、超干试剂等高附加值产品,强化市场综合竞争力;在新兴材料领域,公司实现技术突破,变色粉体材料、银粉等产品实现稳定批量供应;公司加速布局医药领域,新增甲醇、丙酮、无水乙醇等药用辅料系列产品。 产能建设与成果转化层面,公司完成中试生产线扩建升级。依托新增产线,多项研发成果及有机合成产品顺利落地投产,大幅缩短新产品研发至量产的转化周期,有力提升定制化产品交付能力与市场响应速度,为研发技术产业化筑牢产能支撑。 生产运营管理方面,集团稳步推进各生产基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通过工艺升级与体系优化,稳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提升运营效率,严控生产成本,持续夯实核心竞争优势,增强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创新发展,培育增长新动能 报告期内,超净高纯醇类试剂、电子级丙酮及高稳定铜蚀刻液三项产品获评“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提升产品的适配性与附加值。公司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新申请专利超过20项。主导了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制定及修订近50项企业标准,为产品生产和质量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产学研融合,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平台功能,精准捕捉行业前沿趋势;坚持“战略引领+市场导向”的研发思路,聚焦高价值产品,加速实现从技术突破到产业化的闭环。 (三)深化合作,新能源业务步入增长快车道 受益于新型储能与动力电池装车增量形成的双重需求支撑,2025年磷酸铁锂市场全年需求旺盛。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济南高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承诺标的公司艾克韦生物2022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900万元;2023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6,300万元;2024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7,800万元;标的公司2022-2024年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9亿元。前述净利润是指艾克韦生物经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就差额部分进行补偿。 2025年4月30日,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专字(2025)第030053号】,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2024年,艾克韦生物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13.80万元,完成整体业绩承诺的49.55%,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艾克韦生物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后的业绩承诺未完成,预计公司该次股权转让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为11,503.44万元。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将预计补偿金额扣除应交易对手方剩余10%股权转让尾款后,本年度报告中计提预计负债6,880.33万元。目前公司与相关方就该业绩补偿事项正在磋商并落实中。 2、2023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进行了并案处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收到一审判决三份。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一审判决已生效,和解款与诉讼赔偿款均已支付完毕。尚处于民事诉讼一审阶段的涉诉金额为1,882.47万元,针对上述未决案件,公司计提预计负债1,198.68万元。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少群 2026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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