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步森(0025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92,344,648.40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72,000,993.51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坚持男装品牌服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以“步森男装”为主打品牌,以“舒适商务男装”为核心理念, 以“活出男人范”为品牌态度,推出了多类别、多款式的商务休闲男装,产品类型和款式进一步丰富和时尚化,激发男 人对自我优秀品质的追求,获得众多男士的追捧与共鸣。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质量监控、产品设计、品牌经营、供应 链与营销网络运营几大板块的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品质优良、品种多样、性价比高、更加时尚的男装服饰。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设计部门,始终坚持产品自主研发与设计,拥有一支稳定的设计研发队伍,对于部分特需产品 采取授权研发设计模式。公司以品牌为主导,积极参加时装发布会,对接市场流行元素,采用场景化开发模式,深入市 场前沿,探索消费者需求,提高产品设计的精准度,坚持向消费者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产品,不断满足消费者对市 场的需求。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面料、辅料、半成品、成衣、配饰和其他物料。公司根据每年的订货会订单情况制定采购 和生产计划,根据订货会订单预测出货时间节点,对生产订单及库存进行分析,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下单时间点,确保 最佳采购数量和减少资金占用时间。公司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不断更新优化完善供应商信息库,与部分优质的 供应商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从源头上加强对产品品质的控制,并持续探索与业内优秀供应商的新合作模式。 3、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自制、外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公司依托稳定的客户群体,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依据销售订单和库存计划性生产,以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为 原则,统筹利用公司自身优势和市场资源优势,协调自产和外协生产两种模式。自产模式下,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之后, 依靠自有的工厂、生产设备、技术自行组织生产;外协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比较优势原则,选择合适的外协合作工厂 询价,外协工厂根据公司对产品的设计、式样、交货期进行车缝等工序并交货。 4、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有直营销售(公司直接负责门店或商场专柜的开设、经营、管理,并承担门店运营的所有 费用)、经销销售(公司通过与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经销合同,授权销售本公司商品)和线上销售(公司在 第三方电商平台如天猫、抖音等平台开设线上店铺)。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加盟及直营的销售模式,一方面加大力度拓展 直营模式,实现垂直管理和精细化营销,提升步森男装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业绩良好的 加盟商,实现优胜劣汰;同时积极拓展新零售业务,努力提高公司销售业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2022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14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3)、《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及解除部分轮候冻结暨相关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被撤回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 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披露了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上 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16,720,000股股份存在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并被法院拟进行拍卖及 撤回的相关情形。截至2025年7月17日,法院已经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了拍卖,分别由韩伟、张庆北、王 波三位自然人竞买成功。 2、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并可能引发证券虚假陈述诉讼风险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8月15日 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2023]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恒正所持公司全 部股份22,400,000股于2021年1月22日被司法冻结,公司迟至2021年12月29日披露;公司时任董事赵玉华涉嫌犯罪于2022年1月1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司在2022年4月22日发布《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职的公告》披露赵玉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2022年4月2日对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王春江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书》,王春江收到处罚后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22年4月16日及22日披露相关情况等事项被浙江证监 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二、对王春江给予 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7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万元罚款;三、对 张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此前已因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 罚事项导致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并引发赔偿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3、公司拟终止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计划对 包括本次案涉相关股票在内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至目前,该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尚在进行中。后续,公 司将根据自身资金使用情况积极推进该等回购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回购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2025年1月17日对公司及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雅珠,时任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春江,时任财务总监李晓玲,时任董事会秘书阚东出具《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9号)。详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公告的《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 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5、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1月18日对公司及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雅珠,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王春江,时任财务总监李晓玲,时任董事会秘书阚东出具监管函。详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公告的《关于对浙江步森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6号)。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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