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东方盛虹(0003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30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全产业链垂直整合并已深入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业务的能源化工企业。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 石油炼化与聚酯化纤领域深耕多年,具备多样化的烯烃制取工艺,逐步形成了一个全产业链垂直整合的能源化工综合体; 依托炼化一体化、醇基多联产、丙烷产业链项目构建的“大化工”综合化学原材料供应平台,形成了向新能源新材料、 电子化学、生物技术等多元化产业链条延伸的“1+N”产业布局。 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来看,上游的炼化板块是下游聚酯化纤板块、新材料板块的基础原材料保障平台。盛虹炼化1,600万吨/年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所产出的乙烯、丙烯、PX、苯、醋酸乙烯、乙二醇、苯酚、丙酮等石化原料,基本可以 满足下游PET、聚酯化纤、丙烯腈、环氧乙烷、EVA、环氧丙烷等产品的原料需求。 公司目前拥有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装置、240万吨/年的甲醇制烯烃(MTO)及70万吨/年的丙烷脱氢(PDH) 装置,实现了“油头”“煤头”与“气头”三种烯烃制取工艺路线的全覆盖。通过“油、煤、气”差异化、多样化的原 料来源布局,使得公司在成本综合控制、应对周期波动风险、新产品研发及下游高端石化产品的工艺路线选择等方面拥 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和可能性;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优势,降低行业周期性波动造成的经营风险,更好地实现抗周期、跨周 期稳健发展。 “1+N”发展战略规划下的产业链矩阵图(1)石化及化工新材料 公司石化及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位于“国家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的连云港徐圩新区,经营主体包括盛虹炼化(连云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石化”)、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虹港石化”)等。其中,盛虹炼化、斯尔邦石化、虹港石化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炼化业务 盛虹炼化1,600万吨/年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是公司“1+N”战略产业布局的核心原料供应平台,项目拥有目前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的常减压装置,加工能力1,600万吨/年,主要产品包括110万吨/年乙烯,280万吨/年对二甲苯,190万吨/ 年乙二醇,45万吨/年苯乙烯,30万吨/年醋酸乙烯,40万吨/年苯酚,25万吨/年丙酮,20万吨/年环氧丙烷,11.5万 吨/年聚醚多元醇,60万吨/年硫磺等基础化工产品。 新能源新材料业务 斯尔邦石化是公司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经营主体,目前已形成乙烯、丙烯及其衍生精细化学品协同发展的多元化产品 结构。截至2025年底,斯尔邦石化拥有甲醇制烯烃(MTO)产能240万吨/年,系全球单套最大的醇基多联产装置;丙烷 脱氢装置(PDH)产能70万吨/年;同时拥有104万吨/年丙烯腈、90万吨/年EVA、10万吨/年POE、34万吨/年MMA、30 万吨/年EO及其衍生物等精细化工产品。丙烯腈总产能位居国内首位;同时,斯尔邦石化也是EVA行业的龙头企业。 (2)聚酯化纤 公司分别在苏州和宿迁建立化纤生产基地,拥有涤纶长丝产能约360万吨/年。产品以差别化DTY为主。其中,再生聚酯纤维产能约60万吨/年,位居全球首位。聚酯化纤板块经营主体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高性能纤维经营主体 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牵头成立国家级的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建成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世界领先的生物基PDO单体、PTT纤维和再生 聚酯纤维产业链;公司推出“reocoer芮控”碳捕集纤维,通过碳捕集技术对工厂排放的二氧化碳进行捕捉和转化,生 产绿色乙二醇,然后将绿色乙二醇和PTA聚合成碳捕集纤维,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注:以上持股比例为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5]4890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AA+,维持“盛虹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增持事项已实施完成。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期间,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 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23,712,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6,611,226,689股为计算基数)比例为3.38%,合计增持金额为202,031.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期间,控股股东盛虹科技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盛虹苏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0,918,631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12 月16日公司总股本6,611,230,317股为计算基数)比例为0.92%,增持金额为57,681.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政府补助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虹炼化收到政府补助批文,预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33,655.732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盛虹炼化尚未收到该笔政府补 助。 4、GDR发行及存续期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号),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发行39,794,000份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对应的公司A股基础股票数量为397,94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新材料”)参与公司本次发 行。盛虹科技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收益互换合约合计持有8,310,000份GDR的权益。盛虹新 材料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合计持有19,390,000份GDR的权益。盛虹科技及盛虹新材料已承诺遵守 《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存托凭证自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GDR于2023年4月26日(瑞士时间)兑回限制期届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GDR数量为39,794,000份,对应公司A股股票397,940,000股。兑回限制期届满后,公司GDR数量将因GDR兑回而减少,同时GDR兑回将导致存托人C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根据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 内市场流通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277,000,000股,占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实际发行GDR所对应的基础A股股票数量69.61%。 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6、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盛虹科技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2025年12月22日完成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简称“25盛虹EB”,债券代码“117246”,实际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10%,初始换股价格为12.50元/股。本次可交换债 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8年12月21日。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缪汉根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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