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00087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原标题:新 希 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希望”)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 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2号)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 100元,发行数量 4,000万张,期限 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17.1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8,282.90万元。 2020年 1月 10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 0002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0年 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号)核准,公司向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两位特定股东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147,918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8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249,523.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94,750,464.69元。 2020年 9月 21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 0072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 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1号)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81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 100元,发行数量 8,150万张,期限 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1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0.3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13,309.64万元。 2021年 11月 8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 0089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2020年 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 1-1。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 2020年 1月 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48,904.38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25,042.20万元。 2020年 1月 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042.20万元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5,042.20万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0)第 0007号)。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4、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0年 2月 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1年 2月 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1年 2月 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年 2月 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 2月 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 2月 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 2月 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年 2月 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5、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金额见本报告附件 1-1。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另外根据公司 2023年 4月 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 18,446.98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实际永久补流金额 18,675.66万元。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二)2020年 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 1-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 2020年 9月 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237,096.22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86,545.57万元。 2020年 9月 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86,615.13万元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0)第 0696号)。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4、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0年 9月 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1年 9月 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1年 9月 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年 9月 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 9月 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3年 9月 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 9月 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 9月 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年 9月 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 9月 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 9月 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000.00万元。 5、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金额见本报告附件 1-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原因主要系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所致。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三)2021年 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 1-3。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 2021年 11月 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523,356.95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35,946.43万元。 2021年 11月 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36,052.0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1)第 0760号)。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4、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 11月 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年 11月 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 11月 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 11月 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 11月 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年 11月 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年 11月 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5年 11月 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 11月 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8,500.00万元。 5、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金额见本报告附件 1-3。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原因主要系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所致,另外根据公司 2023年 4月 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部分项目进行结项、终止。本次终止的彝良、泸定项目,系该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施工环境变化造成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因此提前终止,且剩余的募集资金并未实施新项目,不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7 条(一)所认定的“取消或终止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川渝地区 7个猪场项目公司股权出售给成都天府兴新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包括出售乐至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泸定新越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眉山新牧农牧有限公司的股权,此三家公司为“希望转 2”募投项目乐至新牧生猪养殖项目(已结项)、泸定新越生猪养殖项目(已终止)、眉山新牧生猪养殖项目(已结项)的实施主体。2023年乐至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已经转让给成都天府兴新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7、其他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乐至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双河场乡回龙寺村养猪场项目、眉山万胜镇新希望 13500头种猪项目”结项、同意将“泸定县得妥镇种猪存栏 8250头及配套 9万头商品猪建设项目、彝良县 15万头生猪项目”终止,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 46,197.46万元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终止的泸定县得妥镇种猪存栏 8250头及配套 9万头商品猪建设项目、彝良县 15万头生猪项目,系该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施工环境变化造成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因此提前终止,且剩余的募集资金并未实施新项目,不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7 条(一)所认定的“取消或终止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2020年 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之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公司受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及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同时主动控制进栏节奏,导致投资项目实际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二)2020年 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公司受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及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同时主动控制进栏节奏,导致投资项目实际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三)2021年 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之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公司受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及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同时主动控制进栏节奏,导致投资项目实际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年 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二)2020年 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2021年 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情况 (一)2020年 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10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1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二)2020年 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18,140,577.39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8,140,577.39元,剩余 11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三)2021年 1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91,017,088.13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6,017,088.13元,385,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六、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 1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 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 1-2(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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