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兼任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岗位薪酬,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另外领取董事津贴48,000元/年,按月发放。同时,2025年度实际任期内的前述董事津贴差额按照本方案标准补发; (3)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4)独立董事领取津贴72,000元/年,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总经理基本薪酬759,00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基本薪酬756,24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537,108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3、上述方案的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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