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75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756号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和胜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和胜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和胜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和胜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和胜股份公司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和胜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756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链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颖 2026年 4月 28日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6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845,15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4.97元。截至 2025年 8月 21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部分承销费和保荐费(含增值税)3,999,999.95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95,999,995.02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山三乡支行开立的 757900815710008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5]519Z0004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 19,729.17万元,2025年度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729.17万元(不含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77.2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19,777.2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 10,000.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或用于现金管理。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777.28万元,专户均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 19,729.17万元,2025年度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729.17万元。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 11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 5,332.5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 203.85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25年 12月完成上述置换工作。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 10,0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77.2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19,777.2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 10,000.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或用于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变,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6年 4月 28日,国泰海通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和胜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28日 附表 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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