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0004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知柱)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知柱) 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牢记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使 命,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充分执行了监督义务,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袁知柱,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职称,博士生导师。曾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 教授。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本钢板材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自查报告。经核查本人 任职经历,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各项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充分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仔细审阅董事会相关材 料,对各项议题积极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谨慎、客观地发表独 立意见,行使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对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六次股东会会议,分 别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二 到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以 上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 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5年度,共召开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并 对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 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关联交 易、募集资金管理、财务公司风险评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 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 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 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公司于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 行监督。本年度积极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及时进行 沟通交流。 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审计重点工作及 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 取中小股东诉求,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重大事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 职的要求,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本人重点关注公 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等情况,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了解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为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前,精心准 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 的沟通交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于4月23日、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25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调整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 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了披露,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3.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致同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 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于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2025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的议案》,本人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的业务及年度业绩完成情 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 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系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较为科学、合 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作为沈阳机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独立董事:袁知柱 2026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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