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1:28:04 中财网
原标题:福星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总部、房地产板块、金属制品板块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99.41%,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99.98%。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利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并在这三个委员会中占据多数,涉及专业领域的事务须经过专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以利于独立董事及相应专业背景的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负责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公司保持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组织架构
为推动企业发展,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实现了行政、人事、财务、运营、资金、采购、法务等事项的统一管理,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管理更加高效。公司明确规定了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了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公司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建立了独立完备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内部机构和业务部门。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有效的制度保证实行必要的监管。

(3)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最新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环节,保证管理制度与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岗位权限以及业务流程的一致性,确保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指导和支撑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通过持续优化制度规则,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熟悉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特点以及经营运作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市场敏感性和综合判断能力,能够充分了解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及国内外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方向,并据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5)内部审计
公司设有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合规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及时跟踪整改,有效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及营运效率,为防范资产流失、资源浪费和优化制度流程等提供有力保障。

(6)人力资源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制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聘用、薪酬管理、考核、培训等劳动人事制度。在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和退出等方面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合理的用人计划和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公司大力发展创新,鼓励员工敢于勇担重任,为公司进入新的发展时代储备所需的各类人才,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7)社会责任
公司自创办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用爱心做大企业,用真情回报社会,用文化点燃自信。通过打造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品牌知名度,积极引入新的产业布局,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自成立以来,公司累计公益慈善支出过亿元,并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学生关怀、环境保护等活动。公司不一味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重在追求与供应商、客户群体、利益共同体的长期合作和互利共赢,有效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打造和提升企业形象。

公司注重维护员工权益、关心员工成长,制定员工重症及常规医疗补助等保障措施;在节能减排方面,公司设置了环保部和技术中心,负责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技术革新等方面的工作。房地产公司始终坚持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措施,构筑“低碳建筑”和“绿色建筑”,注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致力于成为房地产行业绿色建造的先行者。金属制品业方面,继续推广稀土永磁电机取代传统电机,降低噪音和能耗;加大无酸拉拔工艺应用,降低污染物排放;对废水采取浓缩再生工艺,既降低排放量,又有利于废物回收利用;体系上,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推进各项工作,保证节能减排、安全环保落到实处。

(8)企业文化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在保持优良传统作风上,提炼核心价值,提出打造“百年福星”的建设目标,形成企业文化规范,树立现代经营理念,使其构成员工行为守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大力弘扬“为福星科技的繁荣常盛而奋斗终身”的核心理念,以“团结奉献诚信创新”的企业精神和“先做人、后做事”的经营理念,强化风险意识,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有效传达给所有员工。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制定了一系列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了风险控制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建立了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公司各项风险均得到较为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未发生重大风险。

3、控制活动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各主业子公司在充分考虑自身业务特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通过下达经营计划和目标责任书,委派董事、监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等方式,实现公司总部和子公司的战略协同,促进公司运营效率的提升;通过系统化的预算控制,对子公司经营进行指导、控制与考核;通过经营管理审计、专项审计、内控评价、风险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2025年,各子公司未有违反公司内控制度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形发生。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各项需审批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日常审批,通过OA系统进行控制,保证授权审批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3)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公司财产管理制度》等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调拨、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对日常运营中发现的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确保资产安全,提高资产效能。2025年,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合规,资产账目清晰,并严格执行资产减值测试。

(4)财务管理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体系》《会计业务处理》《财务报告编制审核与传递》《关联交易审批》等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会计政策、核算方法、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资产盘点、核实账务及合并报表编制等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明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通过不断学习应用,保证了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有条不紊执行。对财务报告编制、分析使用、对外报告全过程实施管理,按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2025年,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5)投资管理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大投资决策程序》等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并通过股权投资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对外股权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切实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形成科学、有效、稳健的项目决策机制。针对投资决策带来的风险,公司加强市场调研和行业研究力度,充分研究对外投资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重点对投资目标、规模、方式、资金来源、风险与收益等做出客观评价,加强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同时,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实施财务管理人员的委派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稽核力度。

(6)资金活动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预算及资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财务部岗位职责规定》等制度,规范了投资、融资和资金运营活动,确保资金活动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目标的要求。公司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实施严格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监督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同时,通过年度、月度资金计划加强资金管理,并对各子公司的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适时调整资金安排。

(7)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明确资金使用、变更、披露与监督的全流程管理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监管规定,未发生擅自变更用途、挪用或违规使用的情形,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与使用效益。

(8)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每年度提请股东会审议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明确公司担保条件、风险评估、担保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及监督管理等业务流程,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业务,并及时对外披露,且定期检查担保业务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一直以来,公司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向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和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025年,除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担保外,无对外(合并报表外公司)担保,无违规担保。

(9)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审批权限及回避制度,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公司严格遵循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对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审议与披露,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有效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2025年,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违规行为。

(10)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构建了严密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同时,公司通过明确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与披露流程,切实加强与外部监管机构及市场主体的互动与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真实性与完整性。各部门、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制度要求,防止信息披露不及时、遗漏或误导,从而有效防范因信息披露问题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重大损失。

(11)合同管理
公司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各环节的控制,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与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档案管理等。公司对合同的管理实施分级授权,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建立了统一的评审授权体系,并应用信息化系统平台建立完善了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分级授权审批体系,强化对合同签署和执行的内部控制,切实防范和降低了法律风险,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合同管理纠纷。

(12)招标采购业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物资采购管理标准》《招标管理流程文件》等制度,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与成本控制体系。通过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权限,实行采购、审批、验收、付款、供应商管理等环节的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严格对购买、验收、付款过程进行管控,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

公司定期检查采购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持续优化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提升采购质量和水平,节约采购成本,降低履约风险,确保采购审批、合同、单据凭证等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并对各项目公司、区域公司采取垂直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风险。

(13)销售管理
公司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了差异化的营销与销售管理制度体系。在房地产业务方面,公司制定了《房地产营销策划管理细则》《营销部合同管理细则》等一整套制度,依据最新调控政策优化销售业务流程,明确前期策划、定价策略、签约收款及交付使用等关键环节的职责与审批权限,并通过合理配置岗位强化销售计划管理,确保实现销售目标。在金属制品业务方面,公司则分别从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角度明确销售发货及收入确认的具体规定,保障产品销售发货过程严格有序进行,确保收入确认及时准确。为统筹管理,公司制定了《销售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及审批权限规定》,规范了销售价格和折扣体系的呈批流程,并明确了销售及客服的业务流程。公司在销售管理中始终遵循岗位职责分离、流程清晰的原则,并通过持续监督与规范审批,保证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开展。

(14)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从项目立项、初步设计、造价控制、工程管理到竣工验收的完整审批与管控流程,明确了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并强化了采购及工程招投标管理,形成了严格的授权审核制度。在项目管理方面,重点强化了施工预案编制,确保项目按期推进。2025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计划的集中评审机制,有效保障了在建项目的进度控制。

(15)信息收集与沟通
公司通过设立《信息沟通与收集管理制度》,对不同信息的沟通交流内容、范围、职责及方式程序进行规范,并建立了高效的信息沟通和收集渠道。

在内部沟通方面,公司充分运用OA系统、财务信息化系统、企业邮箱及视频会议等技术手段,确保业务、财务、内部控制及企业文化等信息的高效传递,形成了标准化、流程化的内部沟通闭环。在对外沟通方面,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传递经营发展及品牌文化信息,并通过路演、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及现场调研等多元化方式,确保专业机构与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渠道畅通无阻。

公司明确了各类信息的收集人员、收集方式及传递程序,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加工与处理要求,确保经营管理信息资源得到及时、准确、完整的收集与传递,同时切实保障业务信息和重要风险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16)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设有信息技术部门,围绕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与维护等环节,制定多项制度流程以明确部门与相关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转,提前防范系统风险,并通过对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不断优化升级,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财务指标重要性水平基数表(参考)

财务指标(合并数)一般性水平重要性水平重大性水平
总资产<0.5% 错报0.5% <1% ≦错报1% 错报≧
净资产错报<1%1%≦错报<2%错报≧2%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错报<0.5%0.5%≦错报<1%错报≧1%
利润总额错报<5%5%≦错报<10%错报≧10%
净利润错报<5%5%≦错报<10%错报≧10%
(2)定性标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当出现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实质性漏洞):
①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②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③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控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当出现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①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
②未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③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④未对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控制;
⑤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⑥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

除以上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及以上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0.5%(含)--1%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2)定性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出现以下迹象表明可能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
③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④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中,存在交易管控不严,部分原始单据部门间传递不及时等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情况,该事项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为一项重要缺陷。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整改工作,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在本报告披露前,公司对整改事项持续关注,结合经营需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优化管控措施,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基于谨慎考虑将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按公司关联方进行管理,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交易,按关联方交易履行公司审议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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