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亚青-已离职)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赵亚青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忠实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深入审议议案内容,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完成第十一届至第十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换 届后,本人未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履职职责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止。现将本人2025年度作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正式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赵亚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毕 业于清华大学,2021年12月29日至2025年8月6日任职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仅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本人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完整送达本人。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认真审议各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专业建议,依法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了5次会议,股东会共 计召开了5次会议。因本人履职范围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3次。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票或弃权票,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形,未对公司任何经营管理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事务,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研究和专业讨论,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为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有效保障公司财务监督、薪酬考核、战略规划等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均亲自出席,无 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了3次。本 人应当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无委托出席、缺 席情形。 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 理与使用、董事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和监督,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独立判断,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 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期间,本人在会计 师进场审计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本年度审计等重点工作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年审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沟通。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作为履职核心,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1.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议案独立客观判断,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2.监督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核查程序公允性; 3.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4.落实监管要求,常态化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5.主动学习监管规则,严守内幕信息管理规定,杜绝违规交易。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考察、沟通问询、查阅资料 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治理运作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结合自身法律专业与合规管理优势,就公司法人治理、合规运营、制度完善、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责;确认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够有效防范法律合规风险与经营管理风险。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准确传递相关信息,保障本人的知情权;日常工作中,公司定期向本人通报运营情况,配合本人开展现场考察、资料查阅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积极对接,确保本人履职顺畅,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工作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审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相关议案,结合法律专业优势 重点核查披露流程合规性、内容表述合法性,确认报告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均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公平性,助力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等正常经营所需事项。本人严 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依据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认真核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性及信息披露合规性,确认所有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决策程序完整、披露及时准确,符合监管及公司章程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持续跟踪交易落地情况,确保交易合规执行。 (三)董事会换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 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完成 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根据治理优化需要调整相关治理架构。本人对董事候选人资格、换届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慎核查,确保相关程序合法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平稳过渡。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 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审议各项重大事项,积极发挥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因个人原因,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履职期限至第十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止。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深表感谢。未来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发展,祝愿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亚青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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