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物(00050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南华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49,19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96元,共计募集资金275,999,987.12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396,226.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2,603,760.70元,已由西部证券于2023年12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98,536.9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1,105,22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于2023年12月2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南华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1700033号)。报告认为,南华生物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贺 斯 瞿孝龙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4 28 年 月 日 附表: 南华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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