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002893):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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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1:38:1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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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京能热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
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
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
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压实党委廉政建设责任,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党委根据
《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
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
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领导党风
廉政建设,支持公司纪委切实履行监
督责任。 |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党委根据
《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
(四)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
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
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
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和监督纪检机构
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
建设,将廉洁文化融入企业治理,推
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 |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
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
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对公司负
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
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
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
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
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
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
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
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
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
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
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
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
的佣金归为己有;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
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
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对公司负
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
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
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收受
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不得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
人提供担保;
(五)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
洁从业规定;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
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
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
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
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
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
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八)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
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 |
|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
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
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四)项规
定。 |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
务;
(九)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
的佣金归为己有;
(十)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十一)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害公司利益;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
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
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四)项规
定。 |
|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本章程关于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
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
人员。 |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本章程关于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
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一百六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
务,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 |
| | 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序号相应顺延。
2025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
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