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00130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2]000145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净额等。 三、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2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旨在通过引进先进的机芯部件生产线、智能显示产品生产线、AR智能镜显产品生产线等智能生产线,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的智能显示终端智能生产基地,打造集产品研发中试、智能生产、生活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显示科技园。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用地规划的调整、建筑方案的优化、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加之其他客观环境因素的干扰,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出于对募集资金充分利用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8 6 30 年 月 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为控制募投项目风险,在投资过程中谨慎投入,故而“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投入进度晚于预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后续保障措施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的建设,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以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公司将在统筹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密切关注行业及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指派专人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对于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汇报并进行解决。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除上述变更外,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从长远来看,项目的延期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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