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68860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4:40:48 中财网
原标题:恒玄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玄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恒玄科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752号”文《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2.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86,429,284.91元后,剩余募集资金4,775,670,715.0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12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16,889,564.87
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758,781,150.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12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账号
中信银行徐汇支行8110201013401267735
中信银行徐汇支行8110201012801343688
中信银行徐汇支行8110201013501617620
中信银行徐汇支行8110201013601574904
中信银行徐汇支行8110201012301795370
中信银行徐汇支行8110201012901734383
中信银行徐汇支行8110201013201734384
中信银行徐汇支行8110201012201837632
中信银行徐汇支行8110201012401837633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50,000,000.00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金额
本次涉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为“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金额如下:

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子项目  
 本次调整前调整金额
先进工艺导入70,000.00-
其中:1.1面向智能耳机的蓝牙音频芯 片工艺升级30,000.00-
1.2面向智能家居的Wi-Fi/蓝牙双模音 频芯片工艺升级40,000.003,000.00
智能可穿戴平台38,000.00-2,000.00
其中:2.1智能眼镜SoC芯片15,000.003,000.00
2.2智能手表SoC芯片23,000.00-5,000.00
面向智能家居的低功耗智能音视频平 台25,000.00-1,000.00
购置办公房产20,000.00-
153,000.0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原因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在智能眼镜和智能硬件领域的领先优势,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均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调减“智能手表SoC芯片”项目及“面向智能家居的低功耗智能音视频平台”项目投资金额、同步调增“面向智能家居的Wi-Fi/蓝牙双模音频芯片工艺升级”项目及“智能眼镜SoC芯片”项目投资金额,进一步加强在该领域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的产品定位和发展战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公司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为充分发挥公司在智能眼镜和智能硬件领域的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1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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