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诺思(6887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5:11:04 中财网
原标题:益诺思: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诺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益诺思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4.4904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7,176.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0,964.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年 8月 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22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176.7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1
币6,212.29万元(含不可抵扣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4.49万元,低于《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予以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1益诺思总部及创新转化中心项 目104,500.00104,500.0047,964.49
2高品质非临床创新药物 综合评价平台扩建项目38,471.1935,700.0013,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62,971.19160,200.0060,964.49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益诺思总部及创新转化中心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益诺思总部及创新转化中心项目2026年7月2027年7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益诺思总部及创新转化中心项目”建设期间,受前期项目审批沟通答疑、2
规划设计和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间较长的影响,公司需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优化,故设计及送审周期相应延长。同时,项目实际建设中存在难以预见的因素,例如施工时遭遇台风及连续梅雨天气,有效作业时间大幅缩减,造成施工进度较计划显著滞后等情况。上述多重因素共同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晚于预期目标。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益诺思总部及创新转化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 14,319,280.38元。公司将确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安全,同时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项目当前实施进展,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经审慎评估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年 7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六)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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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益诺思总部及创新转化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6年 7月延长至 2027年 7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益诺思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客户的地区分布、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上述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所述,益诺思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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