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60302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千禾味业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味业”、“公司”、“上市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62,402,49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8.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4,205,038.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94,960.1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3CDAA9B0199)。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80,439.5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2025 1,203.65 目,其中 年度使用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实际投 资进度见附表——千禾味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有关议案之日(即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32,250.29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16.78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367.08万元置换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到期并收回。2025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千禾味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6CDAA4B0344),认为千禾味业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千禾味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千禾味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千禾味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酱油于本年6月投产。2025年度项目的效益情况如下:2025年度销售调味品336,715.45吨,实现销售收入135,600.50万元,实现毛利52,375.63万元。 (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期5年,运营期15年,全部建成并达产后可实现年产酱油50万吨、料酒10万吨、销售收入323,000.00万 元、毛利165,643.40万元、净利润65,863.81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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