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衍新药(603127):昭衍新药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6:54:32 中财网
原标题:昭衍新药:昭衍新药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昭衍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参与投资北京生命科学园贰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合伙企业”),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紧跟国家战略导向,借助专业投资机构优势,深化公司对医药前沿领域的布局与技术认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昭衍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衍管理”)与中发领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领创(北京)”)及各相关方已签署《北京生命科学园贰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参与投资北京生命科学园贰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投向国家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聚焦于医药健康领域的原始创新投资。本基金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首期认缴出资额为30,310万元人民币。昭衍管理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基金首期募集,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占目标总认缴出资额的8%,占首期认缴出资额的26.39%。

由于基金设立及运作的需要,本基金已先期由启赋领创(宁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发领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动注册设立,目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待本基金首期募集工作完成后,将调整工商备案与《合伙协议》保持一致。


投资类型□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 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北京生命科学园贰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8,000 ?尚未确定
出资方式?现金 □募集资金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或其子 公司在基金中的 身份?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其他:_____
私募基金投资范 围?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其他:
(二)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中发领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中发领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性质?私募基金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CUKQGAX4 ? □不适用
备案编码P1074868
备案时间2024/09/23
法定代表人薛园
成立日期2023/08/18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号东升大厦AB座四层 4286号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8号院一区6号- 2至12层101(4层406室)
主要股东薛园持股83%
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 ?否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2、其他基本情况
中发领创(北京)作为本次合作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并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74868。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中发领创(北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1、京津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京津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K3KAQB8B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5/12/22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2 层201-20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院16号楼25层01- 08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创中金(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亿元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基金管理人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
协议主体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等。

2、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三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三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EGMLW91Q ?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5/04/03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西大街29号1层103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B座七层70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亿元
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
主要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协议主体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等。

3、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191458216W ? □不适用
成立日期1996/07/15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环岛南路398号
主要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环岛南路398号
法定代表人卢子健
注册资本8,7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广州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是否有关联关系□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
协议主体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等。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北京生命科学园贰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EG3LNE16 □不适用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发领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万元)100,000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04/02
存续期限10年
投资范围投向于国家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 域,聚焦于医药健康领域的原始创新投资。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医科路9号院4号楼三层303- 458(集群注册)
备案编码尚未备案
备案时间尚未备案
2、管理人/出资人首期出资认缴情况

序 号投资方名称身份类型认缴出资 金额(万 元)本次合作 前出资比 例(%)本次合作 后出资比 例(%)
1北京昭衍管理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全资子 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026.39%
2中发领创(北京)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基金 管理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31001.02%
3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三 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限合伙人12,000039.59%
4京津冀创业投资引导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人9,000029.69%
5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 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3.30%
合计30,3100100.00%  
注:出资比例数值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指定投资专业人士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支持或否决有关对投资组合公司投资、收购或出售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五人,负责合伙企业项目投资、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及项目投资退出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等由管理人决定。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发领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对本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管理费
除非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作为管理合伙企业事务的对价,在自首次交割日起的合伙企业整个经营期限内,合伙企业应每年按照如下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除非经管理人同意减免,就每一合伙人而言,其应分摊的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投资期内,管理费为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投资期届满或终止后至存续期届满的期间内,管理费为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每个管理费支付期间的支付标准以各管理费支付期间开始日之剩余投资本金减去已确认的投资本金损失后的余额为计算基础)的2%/年。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期(如有)不收取管理费;
(2)在发生后续交割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就后续交割中后续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追加收取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的管理费及其补偿款(以追加收取的管理费为基数自首次交割日的首个出资日起至后续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首期出资止按照年单利百分之八(8%)计算)。

管理费每年分四次平均支付,每个计费期间的管理费分别按照每个计费期间首日的管理费计费基数进行计算并分别于每个季度的首个工作日支付完毕该季度管理费。首期管理费于合伙企业设立并具备支付条件后尽快支付,计费期间自首次交割日起至所在季度的最后一日;最后一期管理费的计费期间为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最后一个季度开始之日至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针对非完整季度期间,管理费应根据该管理费支付期间包含的实际天数按比例折算。管理人于前一计费期间多收取或少收取的管理费应于下一计费期间进行调整。

4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因项目投资、临时投资产生的可分配现金,不得再用于项目投资。在可行的情况下,因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90日内完成分配,或者经咨询委员会同意在其后的时间进行分配(但应确保当年至少分配一次);因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现金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在该等收入累计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时一并分配。

5
、退出机制
(1)有限合伙人
除非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或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满足有限合伙人退伙的其他条件,有限合伙人无权要求退伙。

(2)普通合伙人
除非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将其合伙权益全部转让给继任的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本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投向于国家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聚焦于医药健康领域的原始创新投资,闲置现金资产可存放于银行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购买国债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资产。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本次投资认购基金份额,未在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与投资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昭衍管理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中发领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三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京津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生命科学园贰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10 30,310
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首期认缴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

昭衍管理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企业首期募集,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占目标总认缴出资额的8%,占首期认缴出资额的26.39%。

(二)支付方式
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三)出资安排
普通合伙人在满足出资要求的前提下将分期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
(四)履行期限
除非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十(10)年(“经营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算至首次交割日的第五(5)个周年日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至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期间为退出期,在退出期内,普通合伙人应尽量将合伙企业对投资组合公司的投资全部变现。

(五)违约责任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其违约行为给任何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还应就该等损失向相关有限合伙人赔偿损失,但,对于普通合伙人通过赔偿合伙企业而使有限合伙人获得间接赔偿的部分应相应扣除。

(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七)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合伙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通过充分发挥各合作方在产业资源、专业经验及投资管理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公司拓展产业投资布局,提升前瞻研判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同时,依托基金管理人成熟的投资管理体系与风险管控机制,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项目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管理层调整、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事项,亦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且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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