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600587):新华医疗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6:54:39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医疗:新华医疗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
控股子公司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及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弘新”)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合计持有的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湖北公司”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

?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新华医疗及淄博弘新已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和底价确认程序,后续将根据底价的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新华医疗及淄博弘新合计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60%股权的挂牌依据。

?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标的公司目前存在借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相关债权将与股权一并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转让交易实施完毕后,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新华湖北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华医疗持股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0%;自然人陈翔持股2,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持股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新华湖北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Ⅱ类、Ⅲ类批发(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的租赁、安装、维修;医疗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为聚焦核心主业发展,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根据公司“调结构强主业提效益防风险”的管理方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拟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合计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 选)√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 多选)√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新华医疗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5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新华 医疗全资子公司淄博弘新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10%的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 易□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17,813,095.75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 值相比的溢价情 况尚未确定
支付安排尚未确定
是否设置业绩对 赌条款?是 √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新华医疗及淄博弘新合计持有的新华湖北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华医疗及淄博弘新不再持有新华湖北公司的股权。

(三)交易生效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新华医疗及淄博弘新已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和底价确认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此次出售新华湖北公司60%的股权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截止目前,尚无确定交易对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30330604XW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是 □否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 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 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担保:√是 否□不适用 ? 委托其理财: 是 √否□不适用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是 √否□不适用
成立日期2014/4/11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68号CFD时代财富 中心44层(1)办号-4501-2B号
主要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68号CFD时代财富 中心44层(1)办号-4501-2B号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Ⅱ类、Ⅲ类批发(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 许可证核定的一致);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批发 兼零售;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的租赁、安装、维修;
 医疗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信息咨询;投资管 理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所属行业F515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公司不存在委托标的公司理财;
(2)新华医疗为新华湖北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0万元,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0万元。

新华医疗将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前,全面且无条件地解除对新华湖北公司及其权属企业所承担的一切担保责任。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新华医疗3,000万元50.00%
2陈翔2,400万元40.00%
3淄博弘新600万元10.00%
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尚无法确定。

3、其他信息
(1)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2)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60
是否经过审计√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 审计机构√是 □否

项目2025年度/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3月/ 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8,153.777,255.34
负债总额9,206.358,278.68
净资产-1,052.58-1,023.34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108.6129.24
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数据,其中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出售资产交易中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为满足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标的公司存在向公司借用资金的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债权金额为8,151.7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对标的公司享有的相关债权将与股权一并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转让交易实施完毕后,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股权转让以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交易标的资产将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交易对方及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
定价方法?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2025/10/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其他,具体为: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评估/估值价值:6,292.14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473.28%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交易事项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新华湖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010775号),以202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华湖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论为6,292.14万元。

公司已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和底价确认程序,后续将根据底价的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新华医疗健康产业(湖北)有限公司60%股权的挂牌依据。最终挂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以不低于上述价格申请挂牌。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延期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申请挂牌。

3、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
被评估单位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资产基础法运用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财务数据经过审计,不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账外资产,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重要评估假设和评估参数
本次评估结论是基于以下假设得出的:
(一)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3.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子公司所提供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一般资料、产权资料、政策文件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2.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实物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假设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重大质量缺陷;
4.假设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真实、完整,不存在产权瑕疵,不涉及任何抵押权、留置权或担保事宜,不存在其它其他限制交易事项;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子公司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及子公司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未签署交易合同或协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批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依据,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成交价格以最后摘牌价格为准,并拟将未收回的债权与标的股权一并纳入公开挂牌转让交易。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

若本次挂牌转让完成,可提升公司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回笼前期投(二)其他影响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不会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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